[课业] 刑法预备犯己意中止

楼主: sky2327189 (安心豪)   2019-06-22 21:04:45
有关预备犯己意中止,以杀人罪预备犯为例,想请教各位大大一些问题。
例题1:A要杀B,某日开始勘查B宅周遭地形和出入情形,隔日觉得气消了,决定不杀了。
本题是否成立预备犯
一、实务:
(1)认为有助于犯罪的所有准备行为皆属预备犯。
(2)是否成立中止犯?
A:实务以已着手于犯罪之实行并因己意中止者为要件
B:甲仅预备尚未着手,不成立中止犯。
二、学说:
(1)认为具有危险密接相当性的准备行为方属之。
(2)甲勘查地形未达危险密接性,不成立犯罪。
三、本人采学说见解,本题A尚未对B产生危险密接性,依罪疑轻原则,以不成立杀人罪之预备犯为妥。
写考卷,不知道前辈们倾向采哪一说以及理由?
例题2:甲要杀乙,进入乙宅门外不远处的草丛,手枪插在腰际,不久后,看到乙带着其子丙和乐融融的模样,决定不杀乙。
一、实务:与上一个讨论相同。
二、学说:
(1)甲拿手枪在乙宅门口,以达危险密接性之预备行为,尚未着手。
(2)行为人于着手实行后,倘因己意中止时,可获减免其刑之宽典,而预备行为对于犯罪之完成,不仅较未遂更为遥远,其危险性亦较低,若无法适用中止犯减免其刑之规定,在刑罚之权衡上恐失诸公平。应类推中止犯之规定。
三、学生采学说见解,刑法并不反对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适用,且甲尚未着手,客观上尚未在客观上对一般人展现法敌对意志,宜类推适用中止犯减免其刑方符罪刑相当。
同样请教各位大大的意见。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6-22 21:12:00
答案都被你写完啦~两说并陈,结论采哪说都可以
楼主: sky2327189 (安心豪)   2019-06-23 00:06:00
想不到我问了一个没有问题的问题@@!!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19-06-23 11:43:00
你自己觉得哪说比较有道理就采哪说啊 法律没有标准答案的不要只学会空话 却对学说为啥这样认为想都没想
楼主: sky2327189 (安心豪)   2019-06-23 22:06:00
我采的见解,有掺杂学过的知识去做论述,只是不晓得写罪疑唯轻,或是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适用这些话,在考试上会不会是不能写的禁忌@@?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9-06-24 12:38:00
如果不是考罪疑唯轻的“争点” 尽量不要写
楼主: sky2327189 (安心豪)   2019-06-24 14:00:00
所以预备犯己意中止是否类推适用中止犯,采此说点到即可,写“罪疑唯轻”反而会被老师质疑班门弄斧,扣个2分之类吗@@
作者: fragment1000 (吹头发)   2019-06-26 01:58:00
我自己倾向采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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