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小弟最近在阅读公文管理守则
其中有一点一直想不透
不知道有没有大大可以为我解惑
谢谢
https://i.imgur.com/Z8K7NS5.jpg
我想问的是
为什么发文或是存查的公文
就要销号呢?
谢谢各位
每个承办人都有自己的公文管理系统一个礼拜累积的案件上百则,有时候靠存查慢慢处理案件先销号,不然案件一个月可能就上万件无法处理的状况公文系统的案件数又关于公务员的考绩销号的定义:就是减少公文系统的案件数
作者: zzxx1017 (承义) 2019-06-13 13:03:00
就文结案未结啊,先存文销号,不然管考会森77
不只管考会森77,内部长官也会骂,承办人难做有些案件容易处理,有些案件牵扯很多法律问题当你案件多到爆表时,只能先存查暂缓进度可怜当你被叮到满头包时,再想想是否要考公务员了
作者:
anaconda (anaconda)
2019-06-13 14:28:00这样说感觉是*案的节奏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9-06-13 17:24:00不销号你是要研考大大给你盐烤一下吗?简单说销号就是将你承办的文稿注记成发文或存查 将该公文的时效弄掉 从承办手上移转给发文或档管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19-06-13 18:15:00大绝招就是,本案拟另案办理,文陈阅后存查。
作者:
mollye (小呆)
2019-06-13 19:02:00请问如果是必须回复的公文要怎么先销号再回复呢?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19-06-13 19:04:00本案拟另案函复,文陈阅后存查。
没错!每个案件都有时效性,暂缓时间的问题有时候就是用陈阅后存查
作者:
mollye (小呆)
2019-06-13 19:36:00但是先存查,研考又会抓,好麻烦,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呀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19-06-13 19:42:00又没叫你先存查后续办
废掉公文系统,真不知道笔砚公文是谁下令使用的以前用卷宗纸本时还可以控制数量现在用数位系统,公文等于是爆量增加的承办人是人,不是超人
作者: zzxx1017 (承义) 2019-06-13 20:05:00
....笔砚我觉得好用耶 去年台北改新公文系统 整个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