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刑法121、122之适用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6-12 20:45:09
各位板友前辈好
请问一下荣律师透明刑法的这题甲为何是跑122第2项违背职务收贿罪,而非121不违背职
务收贿罪呢?
https://i.imgur.com/k8eN6nx.jpg
https://i.imgur.com/PT7Pj99.jpg
根据易台大分则讲义:
122与121的区别仅在于所针对的是违背职务之行为,因此处罚也较为严厉。所谓违背职务
系指“职务上不应为而为”或“应为而不为”,亦即滥用裁量权所为之具有义务违反性之
行为。
请问本题中的甲,违背了什么职务?
感谢~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19-06-12 21:34:00
其实就解题策略来说,只有违背职务有行贿罪,121是没有行贿罪的,要讨论到行贿者的犯罪,你就要想办法让甲构成122,违背什么义务,我想你应该可以凹出一个吧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6-13 18:20:00
原来是解题策略? 我刑法只看过易台大的课本跟分则讲义印象中没谈这部分 还真的凹不出来QQ 感谢C大回复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19-06-13 20:14:00
我想是那个禁令吧,甲有义务要遵守,但是甲违背禁令,所以易认定是违背职务收贿
楼主: ChiehKuo (Jas)   2019-06-13 21:43:00
我也在想是不是因为那个禁令 后来觉得那个禁令跟收受贿赂感觉一样 这样好像有点套套逻辑但看来看去也没别的线索 应该就真的是那个禁令 感谢C大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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