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有关102年调查局刑诉考题

楼主: Hik64279 (Life)   2019-05-05 16:44:02
我想问的是第四题的第二小题,题目如下:
四、自诉人以被告甲触犯诈欺罪,委任律师提起自诉,第一审法院谕知甲无罪,自诉人未再委任律师,自行提起上诉,第一审法院未审查即将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第二审法院审理结果,另发现自诉人之上诉已逾上诉期间,应以何理由驳回上诉?
承上,第二审法院驳回自诉人之上诉,判决确定后,自诉人获得本案关系人A另在案供述之笔录,足以证明甲确有伪造文书之犯行,遂委任律师为代理人提起再审,律师应如何说明其提起再审之理由,向何法院声请再审?
第一小题我没有问题,问题在于第二小题
就我查到的拟答都是写
因为是为 受判决人之不利益 声请再审
所以就走s422第2款
要有确实之新证据,然后开始写新规性跟显著性
但我的想法是
根据s428
自诉人为受判决人不利益声请再审者
以s422第一款情形为限
s422第一款又写有s420第1,2,4,5款之情形者
根本无“确实之新证据”的适用
应该是不能提起再审才对
既然不能提起再审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写提起再审的理由了...
以上
不知道我的理解哪里有错误
还麻烦各位帮忙指正 谢谢!
(手机排版抱歉...
作者: u038321971 (EasonPAL)   2019-05-05 18:10:00
我想这题单纯考法条题法条的适用 题目似乎给不给多暗示*给不多
楼主: Hik64279 (Life)   2019-05-05 19:39:00
所以我其实直接写无权提起再审?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9-05-05 19:49:00
s420第1款阿 已证明其为伪变造 不限判决确定打错 2款关系人证言虚伪 这题才有可能写得提起再审
楼主: Hik64279 (Life)   2019-05-05 20:14:00
But s420II 写说1,2,3,5款情形之证明,以“经判决确定”或其刑事诉讼不能开始或续行非因证据不足者为限题目中没提到判决确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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