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刑总紧急避难或自行招致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5 10:36:15
题目:108身心特考一般行政民总与刑总 第3题
甲驾驶联结车为业,载运H形钢条前往A地送货,没有注意前方回堵,赶紧踩煞车,发现后
方钢条因惯性向前推挤,甲不敢再踩煞车,因为害怕钢条会贯穿驾驶座而危及自己生命,
只好让车辆向前追撞乙驾驶之大货车,乙车又撞上前方丙驾驶之轿车,造成丙车全毁,惟
乙、丙仅受轻伤。试问:甲之行为应如何处断?(25分)
此题与人讨论(读书会)
我的想法 (一)甲撞上乙车的行为不会构成刑法284条业务过失伤人罪
T:客观上:甲撞上乙车,确实造成乙轻伤。主观上:甲也知道(认知)到
不踩煞车的行为会造成乙的轻伤。(构成要件该当)
R:根据刑法24条紧急避难,甲若是踩煞车则会使钢条贯穿导致自己生
命危险,为保护自己的生命法益,甲可主张紧急避难。(阻却违法)
所以甲不成立刑法284条业务过失伤人。
(二)甲撞上乙车的行为不会构成刑法354条毁弃损坏罪
T:客观上:甲撞上乙车,造成乙车受损。主观上:甲也认知不踩煞车会
造成乙车受损。
R:根据刑法24条紧急避难,甲为了自己的生命法益可主张紧急避难,
阻却违法。
(三)甲对丙的行为不构成业务过失伤害罪及毁弃损坏罪
T:客观上:人受伤车也损毁了,主观上:甲对丙虽没有认知及犯意,就
一般人认知,在道路上行驶不煞车,是有可能导致前车或是前前车
受伤及损坏的。
R:根据(一)(二)可主张紧急避难。
(四)甲造成乙丙受伤及车损的行为,乙丙可依民法请求救济
甲虽无刑法上责任,但应有民法上责任,乙丙可依民法184条请求甲
负损害赔偿责任。
友人想法:他认为应该没有这么简单,应该走自行招致的解法,所以他会让伤害跟损坏
罪都会成立,然后解成一行为数罪名,数罪并罚。我不懂为何能走自行招致
请问版上,有听过补习班老师的解法吗?还是有其他想法?我在网络上目前找
不到解答,恳请帮忙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19-05-05 10:42:00
不是走自招危难吗 原因自由行为是自陷精神障碍吧因为危难是行为人自己导致的 你必须要论述一下这个情形能不能通过比例原则的检验 不能直接就用紧急危难阻却违法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5 11:04:00
感谢f大回复,所以要走自招危难,两罪都成立囉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19-05-05 11:28:00
这就看个人了 我觉得这情况还是能主张紧急避难 重点是你的论述倒不是答案正确与否
作者: adrian1993 (Yoshimura)   2019-05-05 12:16:00
追撞但只有造成轻伤的认知不太合理,我个人觉得至少有杀人的间接故意,利益衡平必须讨论题示也写了没有注意回堵,甲是从事业务之人,这个部分是否制造了法不容许的风险?紧急避难是否可以对抗放任风险实现的行为?管见以为都是要提出讨论的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5 13:50:00
A大跟F大,有办法回文点(写)一下,妳们争点的写法吗?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5-05 14:45:00
小弟浅见也觉得是过失自招危难,依实务见解无法阻却违法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19-05-05 15:03:00
这题争点就是“自招危难能否主张紧急避难?”,实务认为不行,没有注意前方来车而自己导致钢条..若可以主张紧急避难,无异鼓励行为人不用尽其注意义务,通说认为仍然可以用衡平性去检验可否主张紧急避难Brara,答案就看你采哪说,但争点没写到没分,你朋友说自招是对的,但结论没有一定,看你采哪说还有一行为侵害数罪名,是想像竞合,不是数罪并罚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5-05 15:16:00
写法大概是这样吧,不过我没纳入学说意见,也写得很省略https://i.imgur.com/HK6pCPs.jpg有错误麻烦指正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5 15:57:00
感谢XG大跟K大的分享(笔记中)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19-05-05 18:42:00
不是走自招危难吗 原因自由行为是自陷精神障碍吧因为危难是行为人自己导致的 你必须要论述一下这个情形能不能通过比例原则的检验 不能直接就用紧急危难阻却违法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5 19:04:00
感谢f大回复,所以要走自招危难,两罪都成立囉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19-05-05 19:28:00
这就看个人了 我觉得这情况还是能主张紧急避难 重点是你的论述倒不是答案正确与否
作者: adrian1993 (Yoshimura)   2019-05-05 20:16:00
追撞但只有造成轻伤的认知不太合理,我个人觉得至少有杀人的间接故意,利益衡平必须讨论题示也写了没有注意回堵,甲是从事业务之人,这个部分是否制造了法不容许的风险?紧急避难是否可以对抗放任风险实现的行为?管见以为都是要提出讨论的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5 21:50:00
A大跟F大,有办法回文点(写)一下,妳们争点的写法吗?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5-05 22:45:00
小弟浅见也觉得是过失自招危难,依实务见解无法阻却违法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19-05-05 23:03:00
这题争点就是“自招危难能否主张紧急避难?”,实务认为不行,没有注意前方来车而自己导致钢条..若可以主张紧急避难,无异鼓励行为人不用尽其注意义务,通说认为仍然可以用衡平性去检验可否主张紧急避难Brara,答案就看你采哪说,但争点没写到没分,你朋友说自招是对的,但结论没有一定,看你采哪说还有一行为侵害数罪名,是想像竞合,不是数罪并罚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5-05 23:16:00
写法大概是这样吧,不过我没纳入学说意见,也写得很省略https://i.imgur.com/HK6pCPs.jpg有错误麻烦指正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5 23:57:00
感谢XG大跟K大的分享(笔记中)
作者: chimeptt (棉里藏针)   2019-05-06 10:28:00
你这读书会是不是要砍掉重练 过失跟故意的判断都有问题还有354的构成要件你也没写好 更不用说不罚过失了
作者: jaggur (畜生不要吵2.0)   2019-05-06 16:22:00
开头第一句都已经注明了“没有注意” 怎么可能还可以阻却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5-06 19:19:00
抱歉,我的字号写错了@@应该是72台上7058才对!
作者: chimeptt (棉里藏针)   2019-05-06 02:28:00
你这读书会是不是要砍掉重练 过失跟故意的判断都有问题还有354的构成要件你也没写好 更不用说不罚过失了
作者: jaggur (畜生不要吵2.0)   2019-05-06 08:22:00
开头第一句都已经注明了“没有注意” 怎么可能还可以阻却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5-06 11:19:00
抱歉,我的字号写错了@@应该是72台上7058才对!
楼主: nikejump (.)   2019-05-07 09:05:00
感谢CH大跟JA大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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