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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修正民航特考飞航管制、航务管理科别应试科目,并新增飞航检查、适航检查科别
考试院今(28)日院会通过修正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民航人员考试规则,配合交通部民用航
空局用人及业务需要,删除本考试四等考试;三等考试“飞航管制”科别原应试科目“飞
行原理”改考“航空运输”,并新增该科录取人员训练期满前,应通过民航局学科与术科
检定的规定;“航务管理”科别原应试科目“空气动力学”改考“航空安全管理”,并取
消应考年龄上限;“航空通信”科别第一试英文,成绩门槛调降为50分。
三等考试并新增负责飞机机师监理等工作的“飞航检查”科别,以及负责飞机维修监理等
工作的“适航检查”科别,报考年龄上限为55岁。报考飞航检查科别,需经民航局审查具
有大型航空器驾驶员机型完训证明、大型航空器飞行时数累计达1500小时及大型航空器飞
航年资达7年;报考适航检查科别,需经民航局审查具有航空人员训练机构运输类民用航
空器机型维修完训证明,及运输类民用航空器维护签证工作年资达5年。
第一试专业科目部分,飞航检查科别为:英文、飞航作业规则、航空资讯专业知识、航空
航行学、飞机飞行原理;适航检查科别为:英文、适航作业规则、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系
统、飞行原理、航空电子。两科别第一试未满50分、英文未满50分,或第二试英语个别口
试未满60分,均不予录取。应考资格所列的大型航空器驾驶员机型完训证明,指民航局、
美国联邦航空总署(FAA)、欧洲航空安全署(EASA)等核准的训练机构或航空公司所出具的
证明;航空人员训练机构运输类民用航空器机型维修完训证明,指民航局、FAA、EASA等
核准的训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https://www.exam.gov.tw/cp.asp?xItem=28403&ctNode=410&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