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illx (小气员外)
2019-01-24 19:08:16四、行政罚与行政执行性质上有何差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对于 “
汽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第一项测试(酒测、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等之测试)之 检定者,
处新台币六万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其车辆及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 再考领。”试问
上述处分是否皆属行政罚,理由何在?
想请教本题移置保管其车辆,网络上解答为行政执行之即时强制,但为何不是行政罚的没入
呢? 我的理由是,他是依照行政法规(道交管理条例)处罚而非依行政执行法。
不知道为何解答为行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