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关于新闻 3岁女童没下车离奇遭喷枪致死

楼主: key312 (John)   2019-01-22 22:50:34
高雄市一名邓姓3岁女童前天下午坐父亲轿车到自由三路一家加油站自助洗车时,疑似在
车上把空气喷枪放进嘴里,造成女童脸色苍白失去生命迹象,送医不治。父亲在警讯时声
称,女儿是自己拿喷枪放进嘴巴,先依过失致死罪谕令父亲6万元交保。但此说法遭医师
打脸。
今天看到此则新闻,想起刚上的刑法。
因为刚接触国考对于申论题型还有待加强....
想请益国考版的高手~
设父亲的叙述为真实好了,跳过构成构成要件。
此案件父亲的违法性以及罪责该如何在申论题下手?
谢谢国考的各位高手了~~~
如果有违反板规的话请告知会删除的谢谢
作者: exporn (fuxkme)   2019-01-22 23:07:00
会有阻却违法事由吗,我很怀疑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9-01-22 23:25:00
我认为没有阻却违法及罪责事由
作者: Callmefatty (Fatty )   2019-01-22 23:26:00
没有阻却违法事由 具违法性 保证人地位(密切的生活关系+危险物持有)有罪责 不知道对不对?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9-01-22 23:51:00
就等于用刀杀人罢了,只是工具是喷枪对象是小孩
作者: GGOPEN (狄会贵)   2019-01-22 23:51:00
监督危险源
作者: BardxBaymax (BabyRage)   2019-01-23 01:40:00
你先去读刑总好不
作者: lawrence7373 (一羽毛)   2019-01-23 01:50:00
原来七楼以为法院事发当天就三审定谳了喔
作者: ckqm (ckqm)   2019-01-23 02:18:00
八卦版就算了,在国考版一堆强者面前还想装懂XDD丢脸丢到家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9-01-23 02:29:00
不懂又如何?您们法律人最懂,最能保护大家了丢脸又如何,整套刑法早该改了三审?多久后了,再多死几个小孩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9-01-23 02:38:00
纯看客观TB废掉违法性罪责加上唯一死刑,台湾还不变成考生和百性们都笑呵呵的法治天堂<3
作者: bookletter (cheese water)   2019-01-23 03:52:00
这不是懂不懂的问题吧...哇,看起来就是故意杀人,大家也都说看起来是故意杀人,好了啦,不用查.不用验也不用审,就直接唯一死刑枪毙啦不觉得哪里错了吗?
作者: AirbusA350 (空中巴士A350XWB)   2019-01-23 05:37:00
所以我说那个审前不当资讯公开呢XD 台湾新闻司法就先违反无罪推定原则了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19-01-23 06:05:00
恩恩 果然刚学
作者: ChiehKuo (Jas)   2019-01-23 06:24:00
无阻却事由吧
作者: cindycincia (挺柱!!)   2019-01-23 10:36:00
为何跳过构成要件 父亲不作为过失你怎么跳过?违法性你把法定的涵摄看看 其他的超法规想想看罪责就不多说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9-01-23 10:50:00
离奇死亡,光是这四个字就没有因果关系存在那么构成要件也谈不上,不是吗?目前爸爸陈述与现场监视器影像不符包含女童自己去拿气枪VS爸爸拿气枪到车上以及女童玩气枪而死VS女童是否早就死亡这两个都不能厘清,你需要的是搏杯问女童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9-01-23 12:11:00
连监视器,都不能重罪羁押,没监视器脱罪了吧?
作者: yyoo4791 (亚洲30cm健儿)   2019-01-23 13:03:00
在还没审判也尚未定罪之前就把人以重罪可能来羁押、限制人身自由已经很天才了 结果现在有人跟我说没羁押没监视器就等于脱罪 你真的知道羁押是为了什么吗不要随着新闻媒体起舞 当你觉得某个制度不合理的时候 那你就必须深入了解他的问题在哪 而不能仅仅归咎于某些症结点上(如刑责太轻) 希望这能成为你愿意了解法律的动力 共勉之
作者: dmxy (Barcssob)   2019-01-23 20:44:00
以这个案件来说,你跳过的构成要件才是申论题会考的方向吧...假设因果关系、客观注意义务违反跟客观预见可能性,还有保证人地位
作者: BardxBaymax (BabyRage)   2019-01-24 00:00:00
原来不只刑总没读 刑诉也没读啊!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9-01-24 12:48:00
不能单以重罪为由羁押人喇,并有逃亡灭证串供之虞才可声押。搞不懂只要没有裁定羁押就大喊司法不公社会大乱,你们是都看新闻就会办案吗?随便就押人,有些人的心证也不输给法官啊…(不过法官多少还有照程序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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