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个朋友W是一个高中化学老师
原本以为教化学是他一生的事业,但在中年后却被诊断出癌症
然而高中老师的薪水根本入不敷出,于是他毅然决然决定转行
改而从事毒品制造业,并且雇用学徒J约定每月薪资38K外加分红50%
结果其共同研发的产品“蓝冰毒”推出后获得热烈回响并且销售一空
市面上一货难求,在辛劳的工作后Q4分红学徒J领到了48万并且打算庆祝一番
然而W认为J一点自制力都没有,于是决定当晚潜入J家中偷走48万帮他好好保管
碰巧当晚J与其女朋友L一同吸食新产品“蓝冰毒”后并且昏睡
然而女友L因为没有侧躺在昏睡之中被其呕吐物噎死,这一幕凑巧被W目睹
但是W却见死不救转而离去。
请问我朋友W犯了什么罪呢?他有没有法律上的保证人地位呢?
先谢谢大家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