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问为什么姻亲五亲等内辈分不同不能结婚

楼主: bmtiaitwm (零钱)   2018-12-18 10:31:06
五亲等内不能结婚可以理解
但是为啥辈分不同不能结婚阿
称谓错乱什么的也还好吧
我觉得这个规定怪怪的
有没有更能说服人的理由
说有违伦理的
我这边有一个例子
是现在合法的情况
假设我跟妻子离婚
我的儿子跟b女结婚
刚好b女有一个妹妹c
我觉得很美
我就跟c女结婚
这样也是违反伦理
但法律可是允许的呢
作者: B99303079 (台大建屁孩)   2018-12-18 10:33:00
结婚后 你要怎么称呼你的不同辈分的人?
作者: NTUST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2018-12-18 10:37:00
这个标题如果出现在八卦或西洽就有趣了
作者: lawrence7373 (一羽毛)   2018-12-18 10:42:00
制造案件去释宪
作者: green0 (绿色零)   2018-12-18 10:45:00
推测是因为注重伦理的关系...原本叫甲爷爷,结婚后变叫甲叔叔...可能伦理过不去。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12-18 10:53:00
伦常考量,辈分代表尊卑,要维持尊卑的分野
作者: theservant (公仆)   2018-12-18 10:58:00
你要说说哪里乖乖的,要不然别人只能揣测你的想法回答你,效率会很差。就像上法院时,你不说要告什么,只说可能犯罪了要告对方,根本没有防御可能性。
作者: 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   2018-12-18 11:04:00
唐律疏议:“...若外姻有服属而尊卑共为婚姻...以奸论”简单说就是古代尊卑伦常的遗物,是不是有维系的必要可以讨论,质疑的声浪不是没有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12-18 11:22:00
以前有个医生娶了禁婚亲后来外遇 老婆无法救济
作者: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8-12-18 11:44:00
我个人是觉得在同婚过之后,禁婚亲真的有检讨的必要传统的婚姻定义能够改变的话,传统的伦常没道理不能改毕竟相爱的人有权利在一起不是吗另外,都认为父母能改成双亲了,称呼各论各的,或改一改就行了
作者: kutkin ( )   2018-12-18 11:53:00
可以干不能婚是优生学考量呀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8-12-18 11:58:00
姻亲应该不是优生学,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比方爱上老婆姊姊的女儿,不能结婚的确很奇怪
作者: bt9527 (9527)   2018-12-18 12:05:00
你老婆死后,你又跑去娶你老婆的姑姑,其实没什么,会有点舆论压力跟两家族的崩溃声,有点麻烦,所以干脆立法阻绝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8-12-18 12:18:00
同婚都可以了却用伦理禁这些
作者: qaz13579 (散弹枪太散了)   2018-12-18 12:49:00
同婚都可以了 的确禁止这些没什么道理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18-12-18 13:18:00
我个人主张可以但结婚不能繁衍啦考量到优生学以及会生出畸形儿的机率很高,没理由为了你们的相爱要小孩去承受那个病痛吧
作者: lxa699 (LXA)   2018-12-18 13:23:00
你是不是有个大胆的想法?
作者: swt24090 (痞子圣)   2018-12-18 13:30:00
爱上老婆姐姐的女儿,只要跟你老婆离婚就能娶了啊,姻亲关系消失,但是老婆要是没离婚就挂了,姻亲关系永久存续没救了
作者: cryfiend (Finn)   2018-12-18 13:33:00
杨过是你?
作者: weiglory (sunshine)   2018-12-18 14:20:00
怕传承的后代跟姻亲的后代结合有基因缺陷的问题吧个人看法主要应该是要考虑到自己的后代
作者: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8-12-18 14:35:00
优生学的话,就不要生就好了,反正大法官也说繁衍后代不是结婚的目的了解释理由书第16段:繁衍后代显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大法官会议释字第748号解释
作者: a127 (毛萝卜)   2018-12-18 14:51:00
看看同婚公投就知道除了大法官没人敢碰伦理空间讨论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12-18 15:32:00
该修法了 法律跟不上时代不过台湾保守派的声音超大 要改很难欧台湾感觉就是你可以犯法 但不会给你名正言顺~~
作者: running9977 (LL66pu!uunr)   2018-12-18 16:22:00
辈分会换掉啊
作者: ssying (限乘辣猪)   2018-12-18 17:18:00
你可以制造一个实际的案例去打释宪看看
作者: bt9527 (9527)   2018-12-18 17:24:00
因为辈分会乱掉,你老婆去世后,你又娶老婆的姪女,你这个新的老婆,本来你儿子是叫她表妹的,但现在要改叫小妈或是阿姨,你有想过你儿子的心情吗?你的例子并无违背伦理,在古代皇帝也常常这样,反正天下美女本来就都是皇帝的,很正常,只是会被说色而已,并无惊世骇俗之处
作者: hxhjerry (送葬银币)   2018-12-18 21:22:00
有这个需求的没有同婚多呀XD
作者: elapseregret (不知何往)   2018-12-18 23:03:00
原po举的例子不就是布袋戏世家?
作者: hank71911 (蝐喳铲 )   2018-12-19 00:27:00
嗯……SOD应该可以 台湾要考虑伦理所以母汤
作者: Sabernero (余)   2018-12-19 07:19:00
亲属编相较民法其他部分,本来就一堆中国传统观念在里面,现在宪法诉讼法过了,要做这方面改变应该比较容易(?),原po加油不过德国也有相较传统的条文我国没有,例如有条宗教义务明显就是基督教传统
作者: fishthehuman (老鱼)   2018-12-19 12:18:00
我赞同你的想法 虽然我也是觉得这样是不太好听 但人家真的相爱又没血缘 应该许可才对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8-12-19 22:05:00
记得老师说过父子成连襟不违反亲属法但有违反风序良俗的可能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8-12-22 12:01:00
辈份=亲等,爷爷娶了孙女,试问他的儿女辈份教训孙女有没有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刑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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