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怒将友人推落海 恶整举动不算杀人未遂
宜兰县一名许姓男子酒后与王姓友人起争执,竟趁友人在港边小解时将他推落海,王男在
海中挣扎攀住一旁渔船才爬上岸,事后愤而报警对许男提告,宜兰地方法院审理时认为,
许男与王男本身并无仇怨,推他下海的地点人来人往,且他知道王男会游泳,难认其有主
观杀人犯意,因此判决无罪。
今年4月17日晚间许男与小舅子至苏澳镇一间摊贩买鸡排,并在店内喝酒,王男看见后就
将两人赶出去,许男因此不满,两人发生激烈冲突,晚间7时30分,许男见王男从店内走
到对面渔港小解,竟动手将人推落海中。
王男愤而报警提告,许男到案后矢口否认有杀人犯意,他强调,王男本身会游泳,两人也
是朋友,但王男生气的说,自己完全没有防备就掉下去了,而且当时天气已经转冷,但他
仅穿着短袖短裤,是拼命挣扎才爬上渔船喘息。
法院审理时询问王男,既然本身是跑船的也会游泳,为何会有快爬不上来的情形,王男则
称,因为很久没有游泳了,也很久没有出海了,身体也不是很好,比较没有体力,然而王
也坦言与许男没有怨仇,两人认识很久也常相约去喝酒。
法院传唤目击全程的王姓女子,她证称的确有看到许男将王男推下海,但当时摊子有客人
忙不过来,就叫弟弟过去看状况,大概10分钟后王男就自己走回店内,王女还提醒他回家
换衣服,不然会感冒。
法官认为,许男与王男素无仇怨且相识许多,没有道理因一时口角就萌生杀意,且当时王
女目击全程,但仅叫弟弟去看状况、也没有报警,可见从旁观者角度看,许男行为并未对
王男生命造成立即危害,因此认定许男应该只是酒后一时兴起的偶然举动, 想要恶整告
诉人王男看他落水后狼狈的样子,借此嘲笑奚落对方,难以认定有杀害王男的主观犯意,
因此予以无罪判决。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8/1480234/
看到这新闻 觉得蛮有趣的 大家觉得会是构成什么罪?
杀人未遂 X 文中已说不是
伤害罪 X 貌似也没受伤的结果
强制 X 也没强暴胁迫
看来好像真的没有 这样好像有点夸张阿 以后每个人都可以这样随便推人吗?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