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第二试将于107年10月20日至21日分别在台北
及高雄2考区同时举行,应考人可至国家考试网络报名资讯系统(网址http://register.m
oex.gov.tw)之“试区查询”,查询所属试场位置。又考试期间试区附近交通流量大,务
请宽估时间提早出门应试。
本考试入场证已于107年10月9日在国家考试网络报名资讯系统之“入场证下载”开放下载
,应考人可不限次数自行下载,并请自行用空白纸张打印入场证、考试日程表及试场规则
后,携带入场应考即可;另入场证开放下载同时亦以电子邮件寄送,请应考人留意电子邮
件,并详阅入场证所载相关资讯。
应考人应于考试当天携带入场证及国民身分证,或附有照片足资证明身分之护照或全民健
保卡或驾驶执照入场应试。未携带身分证件者,不得入场应试。
考试中不得随身携带移动电话、穿戴式电子装置(包括智慧手环、智慧手表、智慧眼镜、
智慧耳机,例如小米手环及Apple Watch等)或其他具资讯传输、感应、拍摄或记录功能
之器材及设备。同时呼吁应考人,依据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第19条规定,应考人考
试涉及重大舞弊,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应考试院举办或委托举办之各种考试。另考试
作弊除予扣考外,如涉刑法第137条妨害考试罪嫌疑,将向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告发,请
应考人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