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jv ( ̄ー ̄;)
2018-08-08 10:22:42请问大家觉得综合法学(一)刑法第33题有疑义吗?
甲骑机车在十字路口停下,佯装向路旁等候红绿灯过马路的大学生 A 问路,A 热心指路
,甲又谎称有急事要打电话,但手机正好没电,向 A 商借手机使用。A 热心将手机出借,孰料甲接
过手机随即骑车扬长而去。依实务见解,甲成立何罪?
(A)侵占罪 (B)抢夺罪 (C)诈欺罪 (D)窃盗罪
考选部公布解答为B选项。
想请问大家觉得依下列最高法院判例见解,D选项是否亦为正确选项?
谢谢大家。
裁判字号:33年上字第1134号
裁判案由:欺诈
裁判日期:民国33年08月25日
裁判要旨:
刑法上之诈欺罪与窃盗罪,虽同系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取得
他人之财物,但诈欺罪以施行诈术使人将物交付为其成立要件,而窃盗罪
则无使人交付财物之必要,所谓交付,系指对于财物之处分而言,故诈欺
罪之行为人,其取得财物,必须由于被诈欺人对于该财物之处分而来,否
则被诈欺人提交财物,虽系由于行为人施用诈术之所致,但其提交既非处
分之行为,则行为人因其对于该财物之支配力一时弛缓,乘机取得,即与
诈欺罪应具之条件不符,自应论以窃盗罪。
书名:最高法院判例要旨
编辑者:最高法院
出版日期:96年6月出版
页数:第308页
附件图档:https://imgur.com/E4ZDz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