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司律一试释疑区

楼主: wjv ( ̄ー ̄;)   2018-08-08 10:22:42
请问大家觉得综合法学(一)刑法第33题有疑义吗?
甲骑机车在十字路口停下,佯装向路旁等候红绿灯过马路的大学生 A 问路,A 热心指路
,甲又谎称有急事要打电话,但手机正好没电,向 A 商借手机使用。A 热心将手机出借,孰料甲接
过手机随即骑车扬长而去。依实务见解,甲成立何罪?
(A)侵占罪 (B)抢夺罪 (C)诈欺罪 (D)窃盗罪
考选部公布解答为B选项。
想请问大家觉得依下列最高法院判例见解,D选项是否亦为正确选项?
谢谢大家。
裁判字号:33年上字第1134号
裁判案由:欺诈
裁判日期:民国33年08月25日
裁判要旨:
刑法上之诈欺罪与窃盗罪,虽同系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取得
他人之财物,但诈欺罪以施行诈术使人将物交付为其成立要件,而窃盗罪
则无使人交付财物之必要,所谓交付,系指对于财物之处分而言,故诈欺
罪之行为人,其取得财物,必须由于被诈欺人对于该财物之处分而来,否
则被诈欺人提交财物,虽系由于行为人施用诈术之所致,但其提交既非处
分之行为,则行为人因其对于该财物之支配力一时弛缓,乘机取得,即与
诈欺罪应具之条件不符,自应论以窃盗罪。
书名:最高法院判例要旨
编辑者:最高法院
出版日期:96年6月出版
页数:第308页
附件图档:https://imgur.com/E4ZDzVa
作者: chinghsu (way)   2018-08-08 10:33:00
这判例只区分窃盗跟诈欺,然而你还要思考窃盗跟抢夺的区别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8-08-08 10:34:00
这题我写的时候虽然知道实务是认定抢夺罪,但还是任性选了窃盗罪........Orz 没想到竟然有这个判例。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8-08 10:40:00
实务不是认为窃盗必定是趁人不知所为吗?
作者: BF109 (Bf109)   2018-08-08 10:40:00
这个判例的事实是A故意将钱包遗落在地上,同伙B等路人经过时捡起来,假意要分一半给路人,此时A跑来认领钱包,B请路人将自己的钱交给A检视,A在交还时用纸包砖块调包路人的钱包。跟考题的事实差蛮多的
作者: frank8233 (黑暗)   2018-08-08 11:20:00
我记得只要是被害人清楚知道的情况 都是强夺
作者: care830331 (CARE)   2018-08-08 13:24:00
106有一题什么槟榔摊的,好像是差在有无公然攫取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8-08-09 01:15:00
因为内容太长,有用回文方式回复你囉=]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8-08-10 07:52:00
这题是银楼借口看黄金把玩时跑掉的变化型吧?反正实务向来区分标准就是趁人不知走窃盗,趁人不备走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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