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107 铁佐 公民第20题 疑义

楼主: 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2018-06-14 20:42:56
题目是
下列关于少年事件法之叙述,何者最正确
请问C这个选项不能够选吗?
少年事件处理法第34条规定:
调查及审理不公开。但得许少年之亲属、学校教师、从事少年保护事业之 人或其他认为
相当之人在场旁听。
而C选项是少年刑事案件之审判应不公开,但得许少年之亲属、学校教师旁听
审判不是包含在审理里面,然后应代表必要性的,强制性的,义务性的
还是我误会什么了吗?
请版上高手帮我解惑一下
作者: taipei168 (KEMPAGNOLO)   2018-06-14 21:12:00
并第73条看,条文是 审判得不公开之 一字之差
作者: pk9993 (pk9993)   2018-06-14 22:30:00
这可以申请释疑吗?还来的及吗?
作者: happytravell (快乐天堂阿咸)   2018-06-14 22:32:00
到明天17:00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6-14 22:45:00
得和应,天壤之别。诉讼法选择很爱考
作者: PandaKing56 (熊王)   2018-06-14 23:00:00
真的有差喔?!
作者: bt9527 (9527)   2018-06-15 09:58:00
法大选择题历年来真的很爱考"应"跟"得"...虽然说只是考细心度,还算符合五等要求,但法大包山包海,法条多如牛毛,非重要法的少年法也考到这么细真是折磨人阿...
作者: cht168 (samc)   2018-06-15 10:31:00
法条审判得不公开之,又指何者最正确?释疑难!摆明考应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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