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是我第一次在这里发文,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在100年时有买志光函授课
程的书,因为当时无心准备,所以书籍一直被我放著,可是迈入30岁的我,居然想再考试
让自己考上,没有什么原因就是想考上这样,因为想当公务员(超没说服力)。
只是我的课本都已经是七年前的了,内容跟考试的会有差吗?我知道法学大意会有新法跟
修法所以有差别但其他的呢?需要再重新购买吗?我因为当时花很多钱买函授课程我先生
非常反对我再买,他觉得我不可能成功,因为我三分钟热度的案例太多了,因为没动力,
遇到挫折就想放弃,不能怪他,而且我又要照顾小孩,所以时间有限,整个很不看好我。
总之,我的环境条件限制太多,想请教各位,如果我用七年前的教科书唸是否可行呢?
如文中有任何不妥之处还请各位多多指教,谢谢,虚心接受,因为这是我应该学习的地方
,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