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国考板板规修正讨论

楼主: alees (侠士)   2018-05-13 12:15:05
主要修正重点揭示如下:
一、免除征求买卖文须至二手书板发文
后始得在本板置底征求买卖区推文
之规定。
二、因上则免除,恐增加纠纷机会,增
订征求买卖纠纷涉及不当行为之罚

三、未经申诉程序恣意提告者禁言三年
增列本板不受欢迎者名单
四、修正板主自律条款
五、部分条文小幅修正增加
修正板规如下,各位板友可提供建议以
裨本板板规修正
一、总则:
(一)本板讨论核心为“考选部举办之国
家考试”,无关本板讨论内容的文
章直接删除。已有国营企业讨论专
板,请前往专板,但本板不禁止讨
论。
(二)讨论内容应着重于国家考试考科的
内容、范围和准备、应试、上榜心
得,相关工作内容或是待遇讨论内
容,偏离讨论考试内容之文章,板
主得删除之。
二、发文规则:
(一)基本发推文规范:
1.禁止发表一行文、文章字数未满20字
、空白文、注音文,违者删文警告。
允许自删
但如有故意之行为:
a.经删除后依旧发文有(一)1之情况
b.连续发表两篇以上(一)1之情况
禁言15日。
2.禁止发表政治性文章(国考政策除外)
或内容不实文章,违者禁言40日。
3.禁止发表广告文于板面,违者禁言40
日,但纯讨论补习班之师资、出版社
书籍之优缺点,若附有详细理由者,
不在此限。
4.禁止未经发文者同意公开其信件水球
,违者禁言40日。
5.禁止谩骂、挑衅、攻击、骚扰、使用
不雅文字,违者禁言40日。针对特定
或可得特定之id者,禁言60日。情况
轻微者,得先行警告。例外允许对新
闻公众人物合理发泄,如有涉讼,与
本板无关。
6.未经同意禁止公布他人个人资料、通
讯内容,违者退文并禁言半年。(因
推文不能退文,加计60日。)
7.分享、散布或重制版权物,请遵守着
作权相关法令,违者退文并禁言一年
(因推文不能退文,加计90日。)
8.未经同意要求板友行无义务之事,如
募捐物品、金钱及其他志愿性服务,
违者禁言30日。
9.为维护板上讨论品质,若有以下行为
,禁言15日:
(1)2日内发、回文三篇以上,或重复
发表内文相类似之文章,经查有干
扰板面之虞者。
(2)多次无意义推嘘文及非在合理范
围删修推文者。
10.推文亦受到发文规则规范。
以上原文得删除。
(二)征求、买卖、交换、合购、捐款、
优惠券、赠送书籍、读书会文规范
(买卖征求,须谨慎交易,不得买卖盗版
版权物,违者准用第二条第一项第7款 )
1.
(1)征求交换买卖文请洽置底文推文,违
者征求交换文警告,但板面买卖文则
禁言30日。
合购团购文主要是征人合购课程,亦
属征求文。
(2)征求买卖如涉有纠纷,可私信得相关
信件水球与板主厘清问题,必要得公
开,若有不当行为,视情节轻重禁言
四个月至三年。
范例:
[买]XXXX函授课本金卡优惠券
[卖]XXXX函授课本金卡优惠券
[换]XXXX函授课本金卡优惠券
[征]XXXX金卡优惠券礼券
[团]XXXX课程团购
征求文须有借用性质,否则该用买卖!
转让教材也在买卖范围内。
置底买卖区推文超过一个月、不符发文
规定与范例推文,板主得删除之。
2.赠送书籍、文具、文昌笔、阴骘文等
可于板面发文,惟请注意板面秩序,
一次赠送完毕,如有营利之情事,违
者禁言30日。
3.读书会文:
未依以下规范发文者,删除警告。
(1)于读书会板StudyGroup或考生所在
地区板发文逾二日无人回复,可于板
面征求,惟需转录发文纪录于板主信
箱。
(2)征求文章内容应注明a.征得板主同
意发文b.读书会板或考生所在地区板
征求成效不彰。
(三)课业(请益)文规范: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
章内容为实质课业文审查,需附出处
和想法。课业文除无人回应外,不论
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违者禁言30日。
2.其他具有提问性质的文章,不以标题
和分类为标准,除无人回应外,不论
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包含修推
文至空白),违者禁言30日。
自删文章,如有必要得回复原状。
(四)伸手文规范:
伸手文定义:无提出自身相当之经验,
即要求板友提供意见,为单方面的要
求他人提供意见,非双方性的讨论交
流,发文前请详尽本身收集资料之义
务,违者删除警告,但有故意滥发伸
手文者得禁言30日。
(五)多重帐号发文规范:
1.原则开放多重帐号发表文章,有以下
情况例外禁止:
(1)曾有违反板规纪录,再次违反板规
者。
(2)禁止帐号共用。
2.有例外禁止之情形,多重帐号移送组
务和帐号部接受调查。
(六)板务讨论文章:
1.板务讨论文,可于板面讨论,板主除
违反板规(一)(五)外不得任意删除之
2.板主认为板务讨论已充足,可以结案
处理。结案后,有其他意见陈述,应
以站内信讨论,站内信讨论若无共识
,可申诉组务,交由小组长裁决。
3.检举违规文章应主动向板主举报,请
勿以回、推文与他人言词争执。
(七)其他:
1.禁止于板面暗示或明示提告,相关法
律争讼行为,请以站内信沟通,如未
经PTT申诉程序(板务-组务)而擅自对
本板使用者提告,禁言三年。滥讼者
(定义:多次对本站使用者提告,不
限本板),得列名本板不受欢迎人物
永久禁言。
2.关于国考相关之问卷调查及特殊性文
章:(行车记录器),经板主同意可发
表于板上,未取得同意者删除警告。
3.发表心得文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动
赠书、提供笔记外,不得要求上榜者
赠送书籍、提供笔记等不正邀约,违
者依照板规二(一)8要求行无意义文
规范处置。
4.张爸文(恶意连结),适用闹板条款,
送帐号部处理
5.如遇到板上争议事件,避免板面混乱
,板主为了维持秩序,得迳行结案锁
文删文,不受各条款之限制,惟需公
告说明理由。
三、罚则:
(一)删除文章为警告,例外得发文公告
。(轻度违规警告,中度违规15-59
日,重度违规60日以上)
(二)累犯条款:经执行完毕后,半年内
违反本板板规者为累犯:
轻度违规者不计累犯条款
中重度违规者再犯为中重度违规者
为本刑4倍。
(中重度本刑4倍,ex本刑15日,再
犯60日)
如未执行完毕而用分身发推文,每
款目加计15日。
不同分身所犯罚则不同,从一重处
断,不得科以较轻罚则!
(三)闹板条款:凡严重干扰板面(含推
文)运作者为闹板,违者退文禁言
三年,并送交帐号部处理。(因推
文不能退文,加计半年)
(四)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
,可免予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四、检举及申诉:
(一)板友可任选一名板主站内信检举违
规事项,其信中须包含文章代码、
违规事项等,信中内容无根据或内
容过于简略,板主有权拒绝受理。
检举人有权要求不公开id。
(二)对板主判决不服者,请先与板主站
内信沟通,与板主沟通后未达共识
者,请自行备妥资料、证据至 L_L
ifePlan提出申诉。
(三)如申诉获得免为处分之判决,板主
应每案给当事人2000p币做为赔偿
五、板主自律:
(一)板主于重大事项采共识决,需两人
以上担任,如其中一人缺位时,需
于十日内公告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板主判决如申诉到组务致改判,一
年内达10次以上者,即行解职。
(二)板主得指派板友担任小板主,协助
板务处理,小板主不受板主选举限
制。
六、备注:
(一)板规自公告时施行,旧有板规、判
例皆废除。如遇有紧急事件,临时
公告为板规,不受现行板规限制。
(二)板规、临时公告应遵守PTT站规、
中华民国法律之规范,若有牴触,
以PTT站规、中华民国法律为主。
(三)发文前应详细阅读置底板规,不得
以不知板规,规避处罚。板规有解
释之模糊空间时,由板主决定板规
之解释。
(四)板规制定遇有大幅修正时,应先经
公告讨论及宣导期后方可实施。
作者: oitecard (Ben )   2018-05-13 12:41:00
版主辛苦
作者: sunnymiruko (sunnymiruko)   2018-05-13 13:11:00
感谢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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