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ockboy (一个摇滚男孩)
2018-05-11 10:24:37法官法第六条第二项有明文规定,受有期徒刑宣告者不得任用法官。
试问:在没有违反公务人员任用法不得任用之事项,因犯他罪而有前科服刑过,但却通过
司法特考,是否可以任用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呢?
感谢各位前辈解惑
作者: hamletgress (快乐无价) 2018-05-11 11:18:00
二试可能被刷下
楼主:
arockboy (一个摇滚男孩)
2018-05-11 11:41:00二试的时候,据说委员会有口试者的前科资料背景。但前科刑案纪录应该属于人民隐私,法律是否有授权考选部可以这样调阅隐私呢?口试委员真的调阅受测者的纪录,是否有违法的疑虑?
作者:
meinyu 2018-05-11 11:46:00尽量不要去参加有口试的考试,更何况是司法特考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8-05-11 11:46:00请详参法官法第89条
尽量不要吧 以后如果又被哪个民众知道,我保证会给那个机关添麻烦
作者:
noesy1123 (天気晴朗ナレドモ 浪高シ)
2018-05-11 12:39:00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 有些事情只能说不能做
楼主:
arockboy (一个摇滚男孩)
2018-05-11 12:48:00法官法第89条,检察官准用之,那请问检察事务官是否也准用呢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8-05-11 12:54:00法官法第六条第二款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不得任法官,检察官准用之。另参照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简单讲,如果前科是可以易科罚金的轻罪还有可能啦,都服刑了一定是不能易科罚金的重罪且是累犯的机率hen高,真的不用想
结果考上来问又被砲:考前怎么不先问清楚?酸酸:活该浪费时间考上,重考啦
这个板大多还都是考生,不是考试委员,因此都只能给你听说的答案,有疑问就问考选部比较快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8-05-11 13:48:00检事官依法系司法警察官之性质,请自思忖,便知行路难。
作者:
nimama000 (laughing gor)
2018-05-11 16:45:00虽然承办最近应该快崩溃不过打电话直接去问吧
作者:
tp6m4g0 (..)
2018-05-11 18:25:00法律圈很小的
作者: thausand (Move forward) 2018-05-11 21:52:00
前科记录是哪门子的民众隐私啊!你去地方法院网页搜就有但如果你的名字是菜市场名就还好,同名同姓的很多我有一个朋友有前科,地方法院网页一搜就知全台湾也只有他叫那个名字
作者: loveandy58 (Mars) 2018-05-12 16:30:00
直接问相关单位这边恐怕不是最正解 不过 不乐观 就是
一定会叫你附上联征或良民証之类的,不是资料都出来了
作者:
ryancij (ryan)
2018-05-17 03:16:00问Moex 不过检事官录取率太低了
可以去考。因为,以一个更生人身分,竟能考上司法官虽因法官法限制而不能录取,试想,这是多大的自我激励!届时,以那样的法学素养,要上律师,司法四等,岂不唾手可得?正所谓,取法乎,上,得乎其,中。中也够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