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unhello (资深动感超人)
2018-03-13 10:21:28这个问题我已经找了很久答案,可是却没有定论,请各位知道的大大回复,
不胜感激,谢谢。我指的是非贪污、内乱、外患等罪行的犯罪假释。谢谢各位大大。
楼主:
gunhello (资深动感超人)
2018-03-13 10:28:00另外想问,如上所述,假释期间可否考国营机构。
作者:
roverchi (神剑无锋大巧不工)
2018-03-13 10:38:00假释,如未经撤销,未执行的刑期,以已执行论。所以应该没有任用法28条1项5款的情形吧~
作者:
otis000 (otis)
2018-03-13 11:33:00假释是刑期执行未毕
作者:
roverchi (神剑无锋大巧不工)
2018-03-13 11:57:00真的耶~翻到人事行政局98年的一份函略以,假释中付保护管束之人员,于假释期满前,其徒刑尚属未执行完毕之情形98.1.10局力字0980000584号函不然,原PO直接打电话问承办最快~
假释中是属于任用法第28条第5款执行未毕而不得任用情形,假释期满未经撤销才能任用,但任用法是考试录取且收训合格后才适用,所以考试方面还是要问一下考试院确认
楼主:
gunhello (资深动感超人)
2018-03-13 12:51:00感谢各位大大,意思就是,考上了可以保留分发,还是就是失去录取资格呢?我查了法条,感觉应该是可以考,但是于停止任用期间不得分发,那是否考上后保留,假释期满后,就可以直接分发。
楼主:
gunhello (资深动感超人)
2018-03-13 14:34:00如果没有褫夺公权呢?可以保留分发吗?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3-13 14:47:00训练办法15条 保留受训资格?前提要件是要正额录取
楼主:
gunhello (资深动感超人)
2018-03-13 14:53:00谢谢大大解说,所以只要正额录取,就可以保留到假释期满分发?而不会丧失录取资格吗?谢谢。
楼主:
gunhello (资深动感超人)
2018-03-13 15:12:00所以简单说,就是可以考,但只是考爽的。没有录取或保留的空间。谢谢大大的解说。那如果有养育三足岁以下的孩子,最多可以保留三年,是依照孩子的年龄吗?考上研究所,好像也是一个方法。
作者:
pk0943 (.)
2018-03-13 21:42:00小心钓鱼
楼主:
gunhello (资深动感超人)
2018-03-14 08:25:00钓鱼是什么意思?谢谢大大说明。喔,是说我想钓这类型的人出来说明吗?呵~应该没这样事情,我真的只是想知道答案,谢谢大大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