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民法问题

楼主: alvn (低 調)   2018-03-13 01:11:48
甲并未授予乙代理权,但在明知乙表示其为甲之代理人而与丙订定契约时,
却不为任何反对之表示。下列叙述, 何者正确?
(A) 丙如因过失而不知乙无代理权,仍得主张甲应负授权人之责任
(B) 丙如为善意且无过失,甲得对其主张不负授权人责任
(C) 丙如明知乙无代理权,仍得催告甲确答是否承认
(D) 丙如明知乙无代理权,于甲未承认前,仍得撤回
答案是C
但我有疑问的是,民法171规定:无代理权人所为之法律行为,其相对人于本人未承认前
,得撤销之。但为法律行为时,明知其无代理权者,不再此限。
但书的部分为何不得撤销?(如果我的理解没错的话><")
以上还请版上大神解惑
感恩...
作者: che80158kk (疯狂小米)   2018-03-13 01:36:00
171是“撤回”喔,法条要看清楚你可以跟82条的相对人撤回权一起思考相对人明知无权代理即应承担该契约效力未定的风险,无保护必要
楼主: alvn (低 調)   2018-03-13 08:35:00
我懂了....我把撤回跟撤销看成一样了...谢谢提点!!!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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