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司法院释字第760号解释,认为99年以前三等(乙等)警察特考及格之未具警察教
育体系学历人员,无法取得警正三阶以上职务任用资格,致其应考试服公职权遭受系统性
之不利差别待遇而违宪。内政部长叶俊荣在第一时间指示“全盘处理、循序渐进”的方向
,1个月内公布处理计画。今(27)日处理计画出炉,在不影响警察大学既有各班期学员生
权益,并维护基层员警既有升迁管道与机会下,规划在110年前分梯次完成6,936位人员进
修教育。
叶俊荣提到,内政部对基层员警及警察大学学员生等各方权益衡平极为关心,在日前已指
示次长邱昌岳邀集法学专家学者及相关机关成立专案小组,就各层面问题全面考量,除回
复释宪案声请人等此类人员权利外,也应确保基层干部警力的精壮,采循序渐进有计画处
理,并要求于处理计画公布后,提出具体的课程内容与训练计画予以推动。
内政部表示,司法院于今(107)年1月26日公布释字第760号解释,针对99年以前三等(乙
等)警察特考及格之未具警察教育体系学历人员,行政院应会同考试院于该解释公布之日
起6个月内,采取适当措施,除去声请人所遭受之不利差别待遇,以利将来取得职务等阶
最高列警正三阶以上职务任用资格。经专案小组密集多次专案会议讨论后,提出处理计画
如下:
一、本案训练性质定位为“警察教育条例”之进修教育,于警察大学警佐班增开第4类班
期,受训4个月,为兼顾警力运用及教育训练品质,以在警察大学教育训练2个月及在实务
机关实习2个月内涵办理,并规划自108年起至110年止3年内分梯次完训。
二、依据解释文择优任用、用人唯才之精神,完训人员将采“原机关候缺派补、择优升任
”,警察人员则考量个人意愿及因部分机关职缺有限,得于现职机关候补他机关职缺方式
派补,以兼顾其派任的权益及家庭生活的稳定。
三、积极推动以适时、适度增加地方警察机关巡官员额方式,改善基层员警升迁体制及职
务结构,增加员警升迁机会,并持续与相关部会沟通以寻求支持,朝修改地方警察机关组
织编制方向努力。
四、本案17位声请人将于警佐班第4类修正程序完成后,可望于107年度调训完毕。
内政部指出,经调查统计符合该案调训资格计有6,936人(含警察、消防及海巡人员),
为顾及调训期间之警消人力弹性运用,除声请人优先调训外,另具有考试院98年诉愿决定
至警察大学受训4个月(特别训练班)之资格人员,列第2阶段分梯次调训,其余人员列第
3阶段调训,并依考试年度分梯次于108年起调训。
https://goo.gl/86t4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