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言处分

楼主: alees (侠士)   2018-01-25 07:51:10
kacitknow kirin9303 违反国考板板规
二、发文规则:
(三)课业(请益)文规范:
2.课业文除无人回应外,不论答案正确与否,均
禁止删除,违者禁言30日。
作者 kacitknow (mythology)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请益] 103地特 经济学考题
时间 Sat Dec 23 22:49:0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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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n8rfxp
假设z财的市场需求是(公是如连结),
其中Qz是z财的需求量,Pz与Px分别是z财与x财的
价格,I 是平均 每人所得。如果平均每人所得成长5%,则z财的需求量将:
(A)增加 8%
(B)增加 4%
(C)增加 2%
(D)减少 4%
想请问我的解法是
所得I弹性直接看次方,Em是0.8
所得成长5%
以为是Em x 0.05
可是这样出来不对,也无法判断增加或减少
作者: jiunyug (均)   2017-01-15 13:40:00
XD怎会质疑陈治宇…那不是高普的考点吧
作者: cutelum (懂 得 放 下)   2017-01-15 13:50:00
陈老师所说的无回复原状可能=已消灭,应该是指标的物而言,非行政处分本身再多听几次就比较可以理解
作者: kirin9303 (kirin)   2017-01-15 13:59:00
回J大,为何不能质疑XD,虽然知道不会考但是还是想了解回C大,有确认过笔记了,是直接写无回复原状可能=行政处分已消灭没错,所以您的意思是其实不一样吧?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01-15 14:26:00
不同,后者如终期届满失效处分。 我猜,他是指已执无回复可能的,跟已失效的,一样可提6I吧可得提起,我猜用在有诉愿先行程序的情形 EX.税的复查
作者: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7-01-15 14:50:00
立法委员立法鸟蛋你还认真立法用语不精确的白痴立委只会按赞成 意外吗
作者: jiunyug (均)   2017-01-15 14:57:00
回原po,是可以啦,只是准备考试百分百信任老师,没说没教的当不会考,80%时间花在20%重点上,才能节省准备上榜时间
作者: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7-01-15 14:59:00
没有实益 你是要考上 除非你是要做学问 那没话说
作者: kirin9303 (kirin)   2017-01-15 16:02:00
谢谢上述回答,我大概知道了,大概也猜得到是立法瑕疵只是忍不住会想到底是不是自己没理解XD读书不喜欢不求甚解,但知道这的确对准备考试未必好,
作者: vivi830505 (severus)   2018-12-23 23:03:00
他是-0.8
作者: baumen (baumen)   2018-12-23 23:06:00
妳给的网址底下不是有人算给妳看了吗分子qz变动百分比 分母所得变动百分比+5% 总共-0.8分子变动百分比不就-4%
作者: jiunyug (均)   2018-01-25 11:56:00
确认诉讼这个已执行无回复原状可能跟已消灭的区别,李建良老师有在台湾法学杂志发表文章解释过,本来后来要认真回文的,结果晚上就删了,想说会被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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