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捡到提款卡盗领问题

楼主: JAJAFA (不是说好不打啵)   2017-08-05 22:07:42
大家好,最近看到以下问题 :
某甲拾获乙的皮包,发现乙皮包内有提款卡且卡背后记载着密码,甲便持此卡至银行提领
现金。
以上除了讨论337和339-2以外,为什么不用讨论窃盗呢
在窃卡盗领完还卡的例子,我记得有看到目前通说采综合理论,只要对物的本身或背后价
值有排他意思就可认定有不法意图。所以就卡片虽然论使用窃盗,但对被盗领的部分仍成
立窃盗。那本题侵占盗领的例子,行为人对整个钱包是侵占,那对盗领的钱为何不用讨论
32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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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7-08-05 23:34:00
提款卡性质上同于保险箱的钥匙,我觉得应该要论窃盗
作者: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17-08-06 00:47:00
我是认为啦,窃盗是破坏他人对动产的持有,而盗领钱只是减损他人对银行的债权。在债权未拟制为动产前,本于罪刑法定,应无论窃盗之余地。
作者: fge16 ( TT)   2017-08-07 17:08:00
扑马老师说其实是要讨论窃盗没错 ,这里学说跟实务有很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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