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9.下列判决,何者得不经言词辩论为之?
(A)第一审法院,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而法院认为应谕知无罪之判决
(B)高等法院审理第二审上诉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而法院认为被
告上诉为无理由,应谕知上诉驳回之判决
(C)高等法院审理之第二审上诉案件,上诉人提起上诉为法律所不应准许,法院认为应谕
知上诉驳回之判决
(D)行简式审判程序案件之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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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大意- 96 年 - 96年司法五等-刑事诉讼法大意#60830
答案:C
想请问一下为什么答案不是B呢?
C选像我从372条中看不出来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