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楼主: maxim20xx (阿撑)   2017-08-03 18:16:08
甲砍乙,乙重伤,检察官以杀人未遂起诉,第一审判重伤既遂罪,甲上诉,检察官未上诉
二审期间乙挂了,法院可以判重伤致死吗? 是属于370I的但书吗? 有不利益变更禁止的
适用吗
感谢前辈们的回答
[课业] 国考课业相关问题,历届考题的讨论,如学理观念的厘清。
===========================板规宣导,ctrl+y可删除 ============================
(三)课业文规范: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章内容为实质课业文审查。
2.禁止课业文问得答案后删除,除无人回应外,不论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
3.发表课业文应附上来源、题目、自己解题想法,违者删除。
4.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
==============================================================================
备注:删除文章会进入垃圾桶并不会消失,所以自删课业文绝对能查的到!!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08-03 18:51:00
是370条1项但书,没有不利益变更禁止适用。然后上诉二审时记得讨论上诉不可分,且因为是犯罪事实一部扩张,二审毋须践行变更起诉法条程序。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7-08-03 19:24:00
原Po案例就加重结果犯
作者: huyana1121 (茶茶)   2017-08-03 19:42:00
被告死亡 364准用303第五款不受理判决题目没有说甲一部上诉 不懂用上诉不可分的理由是什么不好意思第一句是看错题目 以为被告死亡我看懂了XD 谢n大
作者: wowisgood (寻)   2017-08-04 07:38:00
当然有适用阿,二审认定事实比较轻耶如果二审判的比一审重,就违反罪刑相当和不利益变更了喔没事,眼残,我只是开开玩笑轻松一下
作者: waterlovers (waterlovers)   2017-08-04 17:29:00
属于新事实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