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柳震的总复习
有个题目
甲乙计画先闷死A后弃尸
但A没有被闷死却死于后续的弃尸行为
他讲到说结果延后发生有两个学说
概括故意说+严格故意说
因为我一直都是以概括故意说为主
可是柳震说严格故意说的情形下可以成立过失共同正犯
所以甲乙可以成立过失共同正犯
却没有交代理由 让我很头痛 怎么想都不对
过失怎么会有共同犯意联络
他又说这是陈子平老师的学说 强烈推荐采此说
当然采哪说不是重点 但过失共同正犯这边我真的想不通
请前辈帮忙解惑
另外
柳震有讲到说客体错误的解题SOP
1.抄题目 2.点出客体错误 3.依法定符合说不阻却故意
这样不交代理由OK吗
虽然是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总觉得柳震教得跟我学的有很大的差异(解题技巧的部分)
[课业] 国考课业相关问题,历届考题的讨论,如学理观念的厘清。
===========================板规宣导,ctrl+y可删除 ============================
(三)课业文规范: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章内容为实质课业文审查。
2.禁止课业文问得答案后删除,除无人回应外,不论答案正确与否,均禁止删除。
3.发表课业文应附上来源、题目、自己解题想法,违者删除。
4.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
==============================================================================
备注:删除文章会进入垃圾桶并不会消失,所以自删课业文绝对能查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