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JAFA (不是说好不打啵)
2017-07-17 14:22:11大家好,刚刚唸书看见易台大刑法总则里面这个题目,想请问本题中甲要论什么罪 ?
由于甲主观上认为自己是错误支配乙,但是客观上并不生错误支配的结果(因为乙知情),
此时甲应该论杀人未遂还是帮助犯…??还是有其他解答QAQ
http://i.imgur.com/WjBzLq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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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boyJudge (BboyJudge)
2017-07-17 16:19:00我觉得应该是杀人既遂帮助犯甲主观上有杀害丙的想法,客观上丙也死去
这题是间接正犯被利用人中途之情的争点少数见解甲会成立间接正犯的未遂犯通说和实务则认为已经失去支配力,应论教唆犯这题论帮助犯应该就走远了,乙本来并无杀人的犯意
甲间接正犯杀人,但乙发现,脱离控制,至多未遂乙强盗,放任死亡结果提升为强盗杀人结合犯由于甲有教唆杀人故意,却无教唆杀人行为因此就学理上难论教唆犯如果是以“超越相当因果关系之范围”就论教唆犯不知道所谓通说是如何论失去支配就论教唆犯的过程教唆内容与行为迥然有别,是如何推导的呢?
就我所学教唆犯是通说没错,甘添贵及陈子平老师皆采此说,觉得不是通说也是OK啦教唆犯的理由主要是认为间接正犯包含了教唆因此在主客观对应的范围内只在教唆犯的范围林钰雄老师是采间接正犯未遂说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8 00:26:00甲宣称乙可以朝丙泼洒 这不是教唆杀人行为吗
作者: JIXXK 2017-07-18 01:42:00
11-55页案例3-24 采甲成立教唆犯说
甲利用行为与乙萌生杀人间接故意有因果关系,利用行为虽然已无支配性,但是仍符合教唆的客观要件。间接正犯的杀人故意,学说认为也涵盖教唆故意。我觉得可以理解为,利用的故意和要成功犯罪的故意,为教唆双重故意的加强版,所以主观要件也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