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304404 ()》之铭言:
: ※ 引述《aleiv (aleiv)》之铭言:
: : 这类科也是满独立的
: : 心理学跟人事分开 经济学&财政学也跟大家分开
: : 大家写得如何呢?
: : 公务员法也欢迎法廉加入讨论XD
: 推 jiaren0819: 公务员法四题其实都没超出范围! 07/1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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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jiaren0819: 其实第四题题目的结社权也是第一题的解答之一,老师是 07/12 17:
17
: → jiaren0819: 故意设计的,只是太冷门,没几人会知道 07/12 17:
17
: 推 pognini: 1. 普考政务官那题,请问考这意义何在? 07/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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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嘘 Gingergirl: jiaren0819自己爽听到研习然后说没超出范围,摸著良心 07/12 21:
23
: → Gingergirl: 你没听研习会去研究只在法律草案的东西?政务人员条 07/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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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ingergirl: 例你买哪本唸到的?敢问你是什么研习? 07/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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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ingergirl: 还是这一科所有可能的出题老师列出来,大家都去听他 07/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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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ingergirl: 演讲就好,没办法这样跑的外地考生活该死好? 07/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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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认真查找公务员法的命题大纲,之后在“公务人员高普初考不研订命题大纲之法律
相
: 公务员法(包括任用、服务、保障、考绩、惩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冲突回避与财
产
: 申报)
: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2条:“下列公职人员,应依本法申报财产:一、总统、副总统
。
: 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三、政务人员。‧‧‧”
: 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公务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惩戒之必要者,应受惩戒:一
、
: 违法执行职务、怠于执行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二、非执行职务之违法行为,致严重损
害
: 政府之信誉。”
: 1. 原来廉政人员不需要界定常务/政务人员?
: 2. 原来廉政人员不需要知道相关法规是否有惩戒公务人员罢工、怠工?
: 个人感觉就人事、廉政最没资格喊超出命题范围。
之前看到大家在讨论这一题
我有提到说岳昀老师的考铨课本有提到
封面也有包含公务员法
不过我不是考公务员法的考生不知道这样出
到底有没有超出范围
但大家还是理性一点讨论啦
http://i.imgur.com/QuEMThk.jpg
http://i.imgur.com/HRiRIdN.jpg
http://i.imgur.com/g1QEOnw.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