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课业] 法院组织法具有考试价值之新修法

楼主: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7-06-21 21:50:59
※ 引述《siranui1231 (舞)》之铭言:
: 卢列100年以后具有申论题考试价值之新修法。
: 考选择题的,
: 106年开始,法官法题目放入法院组织法大意题库,
: 请好好念法官法。
: ~~~~~~~~~~~~~~~~~~~~~~~~~~~~~~~~~~~~~~~~~~~~~~~~~~~~~~~~~~~~~~~~~
: 一、法官法:
: 法官法本身就是考题大本营,
: 只是103年以后考点重心偏移到法院组织法的机关论跟人事论,
: 造成法官法有一堆考点还没考。
个人以为与法院组织法有重叠性质的法条要留意,例如法官事务分
配(24)、检审会(90)、检察一体部分(92以下)。
以及第五章法官评鉴、第七章职务法庭。还有101的法官法优越原则。
读法官法时,个人会搭配法官及检察官伦理规范部分法条,尤其牵涉到
评鉴事由时。
: 二、行政法院司法事务官
: 1. §行政法院组织法10-2
: 2. 我不知道会不会考,
: 总之行政诉讼事件的司法事务官跟民事事件的司法事务官,
: 职掌不同
司法事务官还牵涉到非讼、民诉240-1以下,以及面临在权力分立
之宪政体制下,是否牴触法官垄断原则?究竟应将何等事务划归
司法事务官办理?
: 三、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
: 1. §Olc14、32③但
: 2. 104年考过,但还有考试价值
个人会与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部分条文一起读。
: 四、公设辩护人:
: 1. 考点在直接审理、言词审理、诉讼权保障、姜世明老师的司法受益权
: 2. 102年考过
: 3. 少家法院、智财法院均有设置公设辩护人
搭配刑诉、公设辩护人条例部分条文。并说明法理。至少公设辩护人职掌
掰得出来。另注意最高法院并无设置公辩人(书面审原则,直审、言审为
例外)
: 六、通译:
: §Olc23Ⅳ、98后、99,考点在姜世明老师的司法受益权
涉及释字482肯认听审公正程序且通译乃合法听审权保障之重
要制度。
另外司法周刊1843期有则新闻,个人觉得可以参考,增加答题
耍花鎗素材:
“高雄高分院为确保法庭传译之正确性,首创法院通译个案评
量制度”
详细内容请上网浏览
最后,若考出通译,我个人会大胆尝试引用“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不晓得有没有补习班法组老师有提过?个人没补习了
之前无聊拿来逐条看,发现这里怎么有股法组“通译”的味道
第14条第三项一、六款
一、迅即以其通晓之语言,详细告知被控罪名及案由
六、如不通晓或不能使用法院所用之语言,应免费为备通译协助之
效果不知,后果自负XD
: 七、法庭录音录影
: (一) 法庭录音录影:§Olc90Ⅱ
: (二) 法庭秩序维持:
: 1. §Olc90Ⅲ、Ⅳ、93
: 2. 过往系合并在法庭秩序维持考点内
: (三) 缴纳费用声请交付法庭录音录影内容:
: 1. §Olc90-1
: 2. 104、105连续两年考,但还有继续考的价值
: (四) 法庭录音录影内容之不当使用:§Olc90-4
个人除了背法条以外,立法理由要看。并留意“法律另有规定”
“涉及其他依法令”在讲什么?90条3项亦属维持法庭秩序处分
之一种
: 八、刑事强制处分庭:
: 1. §Olc14-1
: 2. 105年考过
立法理由要看,优点缺点是什么?另外最近出炉的
最高法院106年5月9日第5次刑事庭会议
刑事强制处分庭开完后,没有法官可以审理该案件,怎办?
甲说乙说,采甲说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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