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课业] 民法 应继分与剩余财产分配

楼主: godtone5566 (统神5566)   2017-06-21 19:15:19
※ 引述《leo8847 (阿宗)》之铭言:
: 各位大大你们好
: 例如题目问
: 甲之继承人为其配偶乙,子女丙丁,其应继比例为何?
: 我的答案是
: 1138+1144同为继承时所以应继分比例为各1/3
: 至于题目若有要算夫妻剩余财产分配制的话
: 我的答案是1005+1030-1
: 同时会补上法定财产关系制消灭的情形(离婚,分产制,一方死亡,无效..等)
: 有疑问的是
: 夫妻剩余财产分配制的计算时机:
: 是要考试题目中有出现婚前婚后财产的数字,例如婚前500婚后1000
: 要先算剩余分配(1000-500)/2配偶先拿走一部分然后再算应继比例
: 假设题目没有出现数字就直接适用1138+1144去算应继比例
: 这样对吗?
: 因为没去先算配偶那一块结果会不一样,那判断要不要计算剩余财产的情形就是看题目有
: 没有出现婚前婚后的财产吗?
: 手机排板伤眼抱歉
: 感谢耐心看完回复的大大
鲁蛇鲁鲁建议
首先我觉得不要去看题目给你什么资讯,
因为你去执著题目给你资讯和数字的话,就可能丧失展现机会
考试无法写深入的话就写广吧
写广至少看起来念很多书,骗骗分数也好
所以小鲁蛇遇到这类题目大概会有以下解法:
1.没有明显说婚前婚后,题目也没明示。
解题开头还是直接写剩余产分配之类,并且写此处有学说争议
有认为遗产跟分配请求权可同时存在,也有认为不可
本文踩上开哪种,如果采同时,写题旨不明,假释上开数字为分配后
2.有明显婚前婚后,直接解。
3.题目说遗留遗产
这边其实会有争议,因为无法理解老师说的遗产是法律上遗产(已经扣除剩余财产)
还是说口语上的死后遗留钱,所以我处理会1.的作法处理。
宁愿写广,把所有可能考点带到,比较轻松,而且骗分数CP值比较高
写深毕竟太难。以上鲁蛇心得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7-06-21 20:36:00
感谢你!!
作者: Hatewoman (专业仇女宅)   2017-06-22 23:19:00
题目没问就不要写老师看到跟答题无关的东西会很火大考试不是写越多越好为何你婚后要减婚前财产????。。
作者: einnawei (einna)   2017-06-22 23:25:00
不是吧 针对题目内容写才能写到点啊 写出几个考点决定你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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