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lender (枪在手)》之铭言:
: 这议题有几个问题
: 第一 就算要确保稳定录取品质,录取率比分数准
: 我想很明显,录取分数年年上下波动,震幅有时候不低,且非呈现一线性趋势波动,录取
: 分数不是取决于考生素质,而是取决于题目难度。
: 几个冷门考题一题差个5~10分,很容易就差到2、30分
: 我辛苦准备一年,但今年题目难,录取分数大降30分差5分没上,可能已经是同期考生中
: 的前5%,那凭什么说我没实力呢?
: 在录取率与分数都会造成误差情况,我想用录取率是更科学稳定的作法,不管基测、学测
: 、托福、GMAT等若干重大考试,都是用PR值作为计算分数基础
: 显然比每年题目与出题者都不明确的国考,稳定的多
: 所以若说要加强四大科,也是以四大科要达到比如说前9% 8%为基础,更能确保想达到的
: 目的,而非以分数界定,否则某年题目简单,那么当年大家都达到门槛这样门槛意义何在
: ? 相对的某年题目难这样你要因为题目难而当年可能排行5% 6%的考生而未录取考生情何
: 以堪?
: 简单来说,用分数而非PR值作为确保素质的手段,怎么看都像是要减少录取人数而非确保
: 品质。
: 上述仅说要确保四大科品质需用录取率,但我还是不认同本政策,原因如后两点
: 第二 政策利的论述不明确,并只考虑利不考虑弊
: 如同您说的,就算前段律师,对律师执业都需再教育
: 那换句话说,只是再教育程度的差别,没有分数高就有绝对优势,这应该是共识
: 这条线该如何划? 今天会不会录取率变5%还是有人觉得录取律师素质不足?
: 肯定会的,这条线永远划不完,永远有人嫌程度不够
: 所以你要说素质不够,要具体说出比如录取率前8%的人就比吊车尾的人显著有实力应付律
: 师业务,或是录取分数在10%的显著没有能力应付律师行业,这才是合理化理由。
: 其次,任何事情不能只看利不看弊,弊是什么?
: 你不能永远只看台大,如果今天法律系只剩台大我会认为公益性没这么大
: 但当初改革理由不就是不要让一群人,在哪里重考好几年,浪费社会资源
: 欧巴马之前提法学院两年就好第三年实习,就是这道理
: 你待过实务也知道,同样一年把每科成绩平均拉个2、3分跟早点进入实务工作,哪个对社
: 会比较有助益你应该也知道
: 这么举例,东吴法在学测的成绩应该是中前,我是不知道确切但可能是PR75 80左右
: 那他应届多少考上? 可能5% 6%更别提东吴同等或之后的法律系有多少
: 这已经是高中素质中上的一群,如果素质中上都要重考若干年,请问这样录取标准会太宽
: 松吗?
: 不能用幸存者偏误去看板上很多说轻松考上的人,这跟八卦版年薪百万低标有什么区别?
: 持平而论,就是高中素质中前段的学生,平均都要熬个好几年才考得上,请问这样还够不
: 够?
: 现实就是除非明显说出现在录取率10%和8%会对律执业造成什么重大影响,不然你牺牲的
: 就是数千考生可能要多浪费一年时间准备(确切时间需进一步数据)的弊
: 一年的时间可能可以多读个LLM,或是多一年实务经验,但如今却用来提升平均每科2、3
: 分成绩,这个弊,有在这次讨论范围内吗?
: 这政策,对利的论述不足,也不评估弊,与黑箱无异
: 第三 录取分数不是用来服务市场
: 难道我可以药师太少,明年录取分数调到55,会计师太多,明年分数调到70吗?
: 录取分数不该是用来服务市场的
: 要管要嘛是法律系收太多人要砍,要嘛就开放竞争,如果只用市场作为理由,就是本末倒
: 置
: 如果今天不是市场饱和,和企业聘雇法律人风气未起,今天可能录取分数更低也没人讲话
: 不是嘛
: 流浪律师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一个行业,只要考到照就高枕无忧,那才是有问题
: 的
: 诱导法律市场进入良性竞争才是社会之福,这当然不容易,但不该因为困难就柿子挑软的
: 吃,选择无正当性的录取门槛下手
: 综上或许是当政策考量未竟周全之处
我觉得拉
一个全申论题的专技考试
硬插一个400的门槛
根本莫名其妙阿
如果那年暗器特别多
整体分数都降低
不到前10%的人都考不到400
那400这个门槛公平在哪?
这不就是为了硬砍人而设限吗?
我真的很好奇400这个门槛怎么计算出来的
感觉就是像菜市场喊价一样喊出来的
老实说
我真的觉得这些既得利益者吃相难看
各位记得法规命令是要送立法院备查的
根据中标法第7条
立院职权行使61,62条
立法院对行政命令是可以废止的
各位一定要努力奋斗
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白白丧失
法律的目的在和平
和平的手段靠斗争
没有一次的权利不是从反对者手中夺下的
既然念法律
就不能让自己的权益任人宰割
如果考选部硬干的话
一定要有所反击
现在不行动
以后都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