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议题有几个问题
第一 就算要确保稳定录取品质,录取率比分数准
我想很明显,录取分数年年上下波动,震幅有时候不低,且非呈现一线性趋势波动,录取
分数不是取决于考生素质,而是取决于题目难度。
几个冷门考题一题差个5~10分,很容易就差到2、30分
我辛苦准备一年,但今年题目难,录取分数大降30分差5分没上,可能已经是同期考生中
的前5%,那凭什么说我没实力呢?
在录取率与分数都会造成误差情况,我想用录取率是更科学稳定的作法,不管基测、学测
、托福、GMAT等若干重大考试,都是用PR值作为计算分数基础
显然比每年题目与出题者都不明确的国考,稳定的多
所以若说要加强四大科,也是以四大科要达到比如说前9% 8%为基础,更能确保想达到的
目的,而非以分数界定,否则某年题目简单,那么当年大家都达到门槛这样门槛意义何在
? 相对的某年题目难这样你要因为题目难而当年可能排行5% 6%的考生而未录取考生情何
以堪?
简单来说,用分数而非PR值作为确保素质的手段,怎么看都像是要减少录取人数而非确保
品质。
上述仅说要确保四大科品质需用录取率,但我还是不认同本政策,原因如后两点
第二 政策利的论述不明确,并只考虑利不考虑弊
如同您说的,就算前段律师,对律师执业都需再教育
那换句话说,只是再教育程度的差别,没有分数高就有绝对优势,这应该是共识
这条线该如何划? 今天会不会录取率变5%还是有人觉得录取律师素质不足?
肯定会的,这条线永远划不完,永远有人嫌程度不够
所以你要说素质不够,要具体说出比如录取率前8%的人就比吊车尾的人显著有实力应付律
师业务,或是录取分数在10%的显著没有能力应付律师行业,这才是合理化理由。
其次,任何事情不能只看利不看弊,弊是什么?
你不能永远只看台大,如果今天法律系只剩台大我会认为公益性没这么大
但当初改革理由不就是不要让一群人,在哪里重考好几年,浪费社会资源
欧巴马之前提法学院两年就好第三年实习,就是这道理
你待过实务也知道,同样一年把每科成绩平均拉个2、3分跟早点进入实务工作,哪个对社
会比较有助益你应该也知道
这么举例,东吴法在学测的成绩应该是中前,我是不知道确切但可能是PR75 80左右
那他应届多少考上? 可能5% 6%更别提东吴同等或之后的法律系有多少
这已经是高中素质中上的一群,如果素质中上都要重考若干年,请问这样录取标准会太宽
松吗?
不能用幸存者偏误去看板上很多说轻松考上的人,这跟八卦版年薪百万低标有什么区别?
持平而论,就是高中素质中前段的学生,平均都要熬个好几年才考得上,请问这样还够不
够?
现实就是除非明显说出现在录取率10%和8%会对律执业造成什么重大影响,不然你牺牲的
就是数千考生可能要多浪费一年时间准备(确切时间需进一步数据)的弊
一年的时间可能可以多读个LLM,或是多一年实务经验,但如今却用来提升平均每科2、3
分成绩,这个弊,有在这次讨论范围内吗?
这政策,对利的论述不足,也不评估弊,与黑箱无异
第三 录取分数不是用来服务市场
难道我可以药师太少,明年录取分数调到55,会计师太多,明年分数调到70吗?
录取分数不该是用来服务市场的
要管要嘛是法律系收太多人要砍,要嘛就开放竞争,如果只用市场作为理由,就是本末倒
置
如果今天不是市场饱和,和企业聘雇法律人风气未起,今天可能录取分数更低也没人讲话
不是嘛
流浪律师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一个行业,只要考到照就高枕无忧,那才是有问题
的
诱导法律市场进入良性竞争才是社会之福,这当然不容易,但不该因为困难就柿子挑软的
吃,选择无正当性的录取门槛下手
综上或许是当政策考量未竟周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