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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 关于姻亲的一点疑问
楼主:
home2588
(home2588)
2017-04-11 02:42:23
[闲聊] 纾发读书压力或与板友互动,勿滥用此选项挑衅、引战,或漫无
边际用此选项发文。
最近在准备五等考试,在做题目时看到姻亲关系,
上面写说血亲之配偶之血亲不是姻亲,突然想到,
如果自己娶了一个离异有女儿的妈妈,假设女儿是
跟爸爸,那这样,我弟弟是否可以娶女儿?
又或者,一家两兄弟是否可以娶另一家的两姐妹?
这样法律允许吗?可以请各位了解的前辈们帮忙解
答一下?
作者:
Tevye
(é¯é…¸è‚¥å®…)
2017-04-11 05:30:00
兄弟可以娶姐妹,学校公民课学过
作者:
daylight9157
(Yokusoku)
2017-04-11 06:29:00
离异不就没有配偶关系了吗?而且那个人本来就跟你没有亲属关系不过怕的就是如果离异→结婚→生子→又离异→结婚→生子。这样子好像就不能。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17-04-11 06:42:00
就法律上是可以,但林秀雄教授以违反善良风俗认为应禁止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7-04-11 09:07:00
真的觉得亲属那一堆肯否 学说很阿杂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7-04-11 09:20:00
每次看到姻亲考题,就会想到新竹媳妇杀公公那个新闻事件。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7-04-11 10:59:00
选择题以实务、法条为准,申论题才要考虑学说所以“女儿”是弟弟血亲配偶之血亲,非姻亲关系
作者: efly176 (白不回来)
2017-04-11 13:02:00
以下是个人的观点:要看男方有没有要认养配偶的女儿,如没认养关系,就像杨儒门娶他没血缘的妹妹一样系算合法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7-04-11 16:47:00
感觉可以 要乱一点的话弟弟结婚完再收养
作者:
navykao
(navykao)
2017-04-11 20:38:00
楼上那是1073-1第三项近亲收养禁止范围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7-04-12 14:43:00
题目有明写女儿跟爸爸,所以应该没有认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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