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请教版上的先进一些行政学的问题,
有关我国政府组织再造的四化政策中的委外化概念
与民营化的概念有什么差异? 我卡关了...
想要厘清的点如下:
1.民营化是不是比较大的概念,可能包含我国委外化、去任务化等作法;
所以委外化仅是民营化作法的其中之一,这样理解是正确的吗?
2.我在课本与网络上看到,委外化具体实施方法包括业务外包、民间投资
经营、BOT、“公营事业民营化”等,引号的部分我就困惑了..
我觉得与第一点的理解好像相冲突,所以一直转不过来....
到底哪个概念孰大...?
3.政府的公共服务可借由委托外包,将部分职能交由民间办理,
“与民营化方式之差异,在于民营化系将公共服务的经营权及所有
权均交由民间办理,至于委托外包则系将经营权委托民间,而所有权及监督权
仍在政府”
引号部分是在网络查询到的资料叙述,
我的疑问是,委托外包是委外化实施方法之一,也就是民营化的实务作法之一
那在此段叙述为何说明与民营化的差异?
这是在说明跟狭义的民营化定义不同的地方,是这个意思吗??
以上是小弟现在一直绕不出去的地方...
烦请先进能给点指点,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