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监护宣告之撤销

楼主: waterlovers (waterlovers)   2016-12-31 17:30:10
想请问大家,关于监护宣告的撤销,是向后生效,还是向前溯及?
好比说一个受到监护宣告的人,在受监护宣告期间
他干了以下几件事情:
(1) 抛弃一幅名画的所有权
(2) 订立的买卖机车的契约
(3) 结婚
先不管他怎么办到的,我想问就是那么他之后监护宣告被撤销了的话
上面三件事情要怎么处理?
我的想法是
如果是监护宣告理由自始不存在,上面三个通通有效
如果是监护需告理由解消,
(1) (2) 无效(因为当时就无效了)
(3) 的话我就有点不知道该用什么思路去想,请各位指点 :)
作者: flyin314 (现实很残酷)   2016-12-31 17:56:00
监护宣告不适用在身分行为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2-31 18:11:00
不会溯及既往结婚只要当事人有意思能力即可。监护宣告系针对财产上之行为。
作者: 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   2016-12-31 20:47:00
受辅助宣告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2-31 20:52:00
受辅助宣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吧,怎么会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作者: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16-12-31 21:30:00
有完全行为能力啊,谁告诉你是限制行为能力的?
作者: 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   2016-12-31 21:40:00
小智障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啊是85条吗?反正就是那些事情要被允许之外基本上是完全行为能力没错很特别的点
作者: yichuandeyin (yin)   2016-12-31 21:55:00
受辅助宣告之人就重要行为准用限制行为能力人之规定,但对于非重要行为仍有行为能力
作者: miababy (悠游)   2016-12-31 21:56:00
原po有问辅助宣告吗@@
作者: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16-12-31 21:59:00
基本上行为能力跟意思表示的效果是不同概念。有行为能力跟意思表示有效不能画上等号。以上是民总的基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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