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成绩单了
看到刑事法第四题居然只有6.5分
我问其他考上的同学 有4分 4.5分 8分 的
那题我写同一案件跟变更起诉法条
有神人可以告诉我那题到底要写什么吗
还好刑事综合题60跟作文37救了我不然今年可能就掰了
看到个位数分数真是吓出一身冷汗
附上题目
甲因失业而对社会不满,某日见一间正在拆除重建的宫庙,仅剩三面墙,且其四周
百公尺内皆无民房或建筑物,乃生纵火之念,遂堆积若干易燃物,点火使其燃烧。
路人见状急电消防队及警察,消防车赶到随即将火扑灭。甲亦随即为警所逮捕。经
检察官侦查终结后,认甲的行为,为放火烧毁他人非供人使用之建筑物,乃予以起
诉。法院审理后,认定甲的犯行,并非检察官所起诉之罪名,而应为放火烧毁他人
之物,且该罪为具体危险犯,因不生具体危险,故仅能论普通毁损罪。又普通毁损
罪须告诉乃论,因起诉时并未为告诉,欠缺告诉的条件,法院乃迳为不受理判决。
经检察官不服而具明理由提起上诉,上诉审法院亦认一审之事实认定及实体法律适
用无误。
试问:
一 原审法院的判决是否允当?(15 分)
二上诉审法院应如何为适法之处理?(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