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05地特四等行政法疑问

楼主: shadowpriest (春花夏风秋月冬雪)   2016-12-15 18:44:45
8 关于依法行政原则,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给付行政措施,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保留原则
(B)给付行政措施,在法令不备之下,机关仍有义务为积极判断
(C)干预行政措施,在法令不备之下,机关应遵行“法无明文禁止者,皆可为”
(D)不论行政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果,机关应遵行“无法令即无行政”
答案(B) 我选(D)
19 关于行政法上公物之叙述,下列何者错误?
(A)公物皆为不融通物
(B)无体物得为公物
(C)私有财产可作为公物
(D)公物乃直接供行政使用或民众使用之物
这题(C)选项有实例吗? 既成道路算私有财产吗?
30 有关行政助手,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系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时,受行政机关之委托予以协助,并按其指示完成工作
之自然人
(B)行政助手无公权力,并无自行决定之活动空间,非独立以自己名义作成行为,亦不直接
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
(C)行政机关与行政助手间若有契约关系存在时,系缔结行政契约
(D)民间业者受交通警察指挥拖吊违规车辆系行政助手
这题答案(C)我选(A) 行政助手不包括法人吗?
31 有关专家参与,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专家参与系行政机关将某特定事务全权委托民间专家独立执行,之后再根据该民间专家
之决定以行政机关名义作成最后之决定
(B)专家参与之专家与第三人间不存在直接之法律关系,亦非以自己名义行使公权力
(C)专家参与系独立执行委托任务,不受行政机关之指挥监督
(D)专家参与之专家系受托行使公权力
答案(D) 我选(C) 专家参与真得不用受监督吗?
33 有关送达,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文书内容对人民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者,应为挂号方式之送达
(B)应送达处所不获会晤应受送达人时,得将文书付与有辨别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
应送达处所之接收邮件人员
(C)行政机关之送达证书盖有大厦管理委员会图戳代收,亦已生送达效果
(D)虽无送达证书,然已实际收受书面行政处分书者,该行政处分亦已生送达效果
答案(C) 我选(D)
作者: jiunyug (均)   2016-12-15 19:09:00
8.释字443号理由书; 19.既成道路为他有公物; 30.A是对的,行政助手应该上课讲义都有给例子; 31.当然,行政机关可以不采 (都基本观念题,建议找上课教材应该都有)33.C考古题,103高三法制,最高行97裁字第4591号裁定D.行程法第76条:得
作者: torpon (也无风雨也无晴)   2016-12-15 19:41:00
19.私有古蹟、既成道路;33.大厦管理委员会图戳不能确定是何人签收的,所以不生送达效果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2-15 20:00:00
送达证书只是一种证明方法,与已否合法送达无关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6-12-15 20:50:00
61裁156判例:送达证书仅为送达之证据方法...。只要能够证明管委会有代收,即使没签章也可以。可参104裁758。 97裁2514,在前面有写是管理员张O签收
作者: torpon (也无风雨也无晴)   2016-12-15 20:58:00
要适用73条也要确定是何人签收呀!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6-12-15 21:08:00
33的C虽然不精确,可是D 没有错,不能选阿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6-12-15 22:25:00
33D错在哪打错,33的D对在哪
作者: jiunyug (均)   2016-12-15 23:04:00
送达证书非必要,法条写"得",请看法条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6-12-16 10:05:00
谢谢
作者: a7771726 (Zhan)   2016-12-16 12:27:00
33我也选D 跟行政处分无效搞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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