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有没有考四等户政的~欢迎讨论!!

楼主: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1 20:20:14
这次地特四等户政
我觉得跟普考相比:
1.国文选择题变难一些些
公文作文倒是就还好
2.法英的话难易度好像都差不多的样子。
3.行政法有些题目与答案就很奇怪,不像普考答案明确易选
而且就如同版上所说模棱两可的答案也满多的,不知道出题老师在干嘛!!
4.户籍法选择题偷渡到涉外的物权,原本以为不会再考了
结果还是考了啊.....
申论题的部分:
第一题我觉得没什么东西好写,把户籍法上的规定写一写就结束,不到一面~
第二题根本还是没什么东西好写,就只好把国籍法2~7条都写上去了!
5.移民法规概要我觉得有比普考容易,但是考完后对了一下法规,
发现第44题很奇怪,入移法第50条明明就是写"应负责安排‥‥‥"
然后题目是问‘得将所搭载之乘客‥‥’
我个人觉得题目本身就有问题了啊!
6.民法:
有四题,不像普考只有三题可以慢慢写,四题写的超级赶,字也非常丑!
要完整的论述真的非常不容易!
不过应该还不算太难.....吧?
但是第一题那种题型都民国几年了居然会出现,有点吓到~
我没有背得很完整,只好就脑海中还记得的下去写了。
以上是我的感想啦!欢迎考户政四等的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
作者: jwestay (一百次的感动)   2016-12-11 21:02:00
涉外已经全部都要看了
楼主: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1 21:04:00
涉外我还把对改错....
作者: sogoodcha (好佳)   2016-12-11 21:16:00
涉外不是本来就会考?!
作者: s955099 (Sam)   2016-12-11 21:16:00
同感,大家感觉都差不多啊
作者: tkujoy (tkujoy)   2016-12-11 21:20:00
好想对考选部的答案…
作者: pilycat0725 (pilycat)   2016-12-11 22:19:00
户政第一题我也只写一面…凭印象写。然后第二题先写本国是采折衷主义(稍微述叙)之后写国籍法第2条,及具备我国国籍证明文件有哪些。民法这次非常认真写,的确很赶,希望民法取得好成绩
作者: aigmara (玉米薏仁)   2016-12-11 22:26:00
第二题的辅助人应如何产生是只第15-1吗?
楼主: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1 22:26:00
我有写1113条之1准用1111耶!
作者: hai430 (Sally)   2016-12-11 22:56:00
觉得行政法跟法英变难
作者: p101422 (哇!)   2016-12-11 23:10:00
法英差不多......
作者: starlit (★)   2016-12-12 00:22:00
移民法规大多都是“何者错误”、“下列何者不属于”的题目………………
作者: shadowpriest (春花夏风秋月冬雪)   2016-12-12 17:04:00
移民法规问题很长 排得密密麻麻的民法四大题写得超赶
作者: yenan70 (yenan70)   2016-12-12 18:24:00
民法第四题遗产分配大家的答案是?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6-12-12 18:34:00
民法第3题调解离婚未登记仍然有效吧?1056-1
作者: justinacheng (Justina)   2016-12-12 18:38:00
我看公职王解答 最后一题各三分之一 第三题调解婚姻消灭耶 我写仍有效QQ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6-12-12 18:42:00
最后一题不是仅有配偶和a.b代位继承丙吗?就配偶1/2,a.b各1/4吗
作者: ff6squall (史克尔)   2016-12-12 18:59:00
民法第3题 1052-1有说阿 调解成立就婚姻消灭了所以本来就不用去登记 法院会通知户政机关民法第4题的话 看要采代位继承或本位继承说戴东雄教授是采本位继承 所以考试采本位继承可能比较好
作者: yenan70 (yenan70)   2016-12-12 19:22:00
如果丙丁均抛弃,应该是采本位继承;但是如果丙死丁抛弃,是否应该是有代位的适用?
作者: ff6squall (史克尔)   2016-12-12 19:39:00
这就是这题考点啊 近顺位继承人全部死亡或丧失继承权适用代位继承或是再次一顺位本位继承甲说代位继承 乙说本位继承 管见以为应采哪一说这样
楼主: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2 20:02:00
大家都有时间写那么多= =?我完全来不及最后一题我就直接采代位继承说,连讨论代位还是本位都没有!考四题光是引法条就很赶了,我觉得根本时间写其他的没时间
作者: s955099 (Sam)   2016-12-12 22:12:00
第四题夫妻间若采民法一零四四条规定之分别财产制者,配偶之一方死亡者,该他方配偶无继承夫妻财产分配请求权之主张。 所以是看几个人直接均分,应该很多人都栽了..我也挂了
作者: catleejay (CATLEE)   2016-12-12 22:16:00
民法真的很赶,最后一题来不及写本位代位,只求写得完
作者: tkujoy (tkujoy)   2016-12-12 22:31:00
国籍法第8选A的意思是"公立各级教师未兼任行政主管职务"就可双重国籍?…我快混乱了。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6-12-12 23:18:00
不懂为何明明民法都是4题,高考(三等)就2个小时普考(四等)就1个半而已?题目难易度其实差不多为何有这差别待遇?1题平均只有22分左右可写扣除看题目及想一下,大概也只剩十七八分钟而已真的很赶,每次前三题写完后都会压缩到最后一题时间,每次最后一题我都只剩15分钟左右可写
作者: PeiyiKuo (^_^)   2016-12-13 00:21:00
第一题的基本概念题不会写,看来读的还不够,一搜寻竟然是考古题,这次爆了,只好明年再来了。T_T这次民法写的很赶,觉得可以写的点很多,所以答案都开花了,第一题观念完全写相反,惨惨惨。。。唉!
楼主: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3 06:40:00
分别财产制配偶为什么不能继承?配偶是1144条当然继承人耶看来民法分数……
作者: PeiyiKuo (^_^)   2016-12-13 07:01:00
P大可能需要重新review夫妻剩余财产分配的意旨哟~就会知晓分别财产制下是不会有剩余财产分配的哟~!加油~!
楼主: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3 07:14:00
蛤!对啊!没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问题啊,但配偶不是还是可以继承吗我是写乙拿1800,A,B各900(因为AB分丙的1800)最后一题我没有写到"分配财产制没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这个考点……完蛋了
作者: lyc6707   2016-12-13 11:55:00
总分只有286飘过没救了明年再来(泣...)
作者: catleejay (CATLEE)   2016-12-13 11:58:00
好奇各区到考率有多少,我那间试场19/30
作者: yenan70 (yenan70)   2016-12-13 14:11:00
新北22/36
作者: catleejay (CATLEE)   2016-12-13 15:41:00
忘了说是桃园
楼主: pristine5041 (pristine)   2016-12-13 16:48:00
楼楼上该不会跟我同教室吧@@我也22/36,新北
作者: s955099 (Sam)   2016-12-13 20:26:00
台北22/36
作者: PeiyiKuo (^_^)   2016-12-16 23:44:00
台南考区我那间很少,犹记一半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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