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日持 500 元钞至书店购买一本价值 200 元之书籍,店员乙认为 1,000 元纸钞,而
欲找予800 元时,对甲云:“找您 800 元吧!”甲虽明知乙找错钱,仍取之而去
。试论甲成立何罪?
想请问一下各位先进 这一题
学说上认为 甲的因果关系不连贯 所以客观要件不符 不构成诈欺既遂
那为什么 没有接着讨论未遂呢? 我查了一下 好像没人接着讨论这个..
甲应是有故意? 不作为诈欺 有保证人地位诚实信用原则 着手?依立即危险说
可能也有? 似乎感觉可以讨论 为什么 市面上的书都没讨论这点呢?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