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误想防卫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楼主: BigMidDay (大中天)   2016-12-03 13:55:38
※ 引述《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之铭言:
: 这里通说不是采 限缩法律效果的罪责理论吗?
: 说已过失犯论处
: 但是小鲁想了一想觉得有点怪怪的
: 它说不影响构成要件的故意 这里我懂
: 但是却影响罪责层面的故意
: 咦? 等等 第三阶罪责层面为什么会有故意呢
: 故意过失意图不是在第一阶里面的主观构成要件的吗
: 例子:甲以为乙伸进口袋要拿枪开枪打甲 没想到乙是要拿烟抽 甲先下手为强 开枪打死乙
: 以过失杀人论处? 怎又觉得怪怪的了 刑法271条杀人罪不是一定是故意的吗?
: 还是是过失致死? 276?
: 客观上乙不是已经死了 主观上甲也有故意啊 也有因果关系的吧?
: 这是271没错的吧? 为什么要限缩法律效果以过失犯论处呢? 谢谢
看来你的脑筋有在动,不是念死书。
除了绿色的点之外,你更直击红色核心。
撇开考试,
针对这个议题,只想看‘一篇’中文文献对于各说介绍的话,可以去找找这篇文章。
相信你的问题应该会迎刃而解。
http://m.sanmin.com.tw/Product/Index/002993753
书名:甘添贵教授七秩华诞祝寿论文集(上册)
   85页,犯罪体系之必然─以误想防卫为例,谢开平。
至于紫色的问题,
其实理由很简单,因为德国宗主国多数看法都采这一说。
所以,就被人家直接翻(ㄔ)译(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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