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怒删
稍微看了一下司法官商事法题目,总结一下各题答法
供参考而已,不一定是正解,也不用来信讨论XD
(一) 公司法
第1小题 :
考的是 证交法第28-2 3年无转让给员工应法定减资3000万股
然后方案1 减资5亿,也就是5000万股
本案应先假设面额10元,最好能提到目前弹性面额制但不限最低10元的金管会函
和股务处理准则第14条(没记错的话)
本例虽然是102年7月买回库藏股,105年6月召开股东会
但陷阱在于方案一 减资基准日是 105年8月30,是满证交法第28-2,3年的
还有畸零股陷阱的问题
30亿资本额=3亿股
法定减资3000万股=2亿7千万股,资本额27亿
现金减资5亿
题目说6万股最后比例,6万* 22/27 = 48888.88889
畸零股整股并一股或授权董事长卖掉畸零股
所以答案可以是 48889股,或者授权董事长卖,变成48888股
第2小题:
操作公司法第168条现物减资应经会计师从新查核价值
并且应经股东会决议+受现物减资股东之同意
然后现物减资和现金减资可以并行否之争议
可以说明一下什么叫做现物减资
(二)公司法
第1小题 : 关键点在于要去考量 公司内部人转让和外部人转让
对于闭锁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立法目的来看有无影响
然后公司控制权的问题去分析
第2小题:
一个点是操作法条要强制变更成非闭锁
再来是,有没有想过 表决权信托契约
某篇老师有篇文章有提到 闭锁公司表决权信托契约
股东人数以 限于公司股东 + 股东人数计算依 受托人为限
这样可以解决本题问题
(三)保险法
某篇老师文章 不多说了
(四) 票据法
传统各种背书的争议,不讨论
(五)证交法
某篇老师文章有提到
欺骗市场理论是什么? 能在台湾浅碟市场中适用吗?
本题有持有人和买受人之问题
持有人能够用欺骗市场理论吗? 有争议
本题最后说 实务上不同见解 和学说
实务早期 眼见原则八, 要证明有阅读过财报
题干里面有说 乙 从来没阅读过A公司财报
我猜大概考这个
然后新实务见解就 有用欺骗市场推定
民诉277但书将低证明
简单分析到这里
虽然不能因此确定出题老师是谁
但要说的是,文章真的很重要
表示那几年度老师们在关注的议题是什么
不一定哪篇文章是哪个老师出的,也不是说要赌谁出题
只是,相关重要的议题,有看文章可以增进一下新知
考试的时候,能够想到的解答方式,也就更多元了
分数自然也有所差别,尤其商事法司法官仍占200分
祝福大家今年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