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大家有关于公务人员“留职停薪”的问题
(一)假如现在11月提出申请,其优、缺点各为何?(例如在跟钱和休假...等有关的事宜)
1.钱
假如请一年(或半年),是否只有前半年有薪水(如何计算),还是...??
假如现在提出申请,在考绩、年终...等等方面有何正负面影响??
2.休假
对于明年的特休假天数,会产生什么影响?
(二)在留职停薪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权利和义务),在这段期间是否需要每月固定回
单位(例如缴交保险费用、填什么单子等之类的)(因为距离很远,所以搭车来回的时间金钱成本会很可观)
(三)整个申请程序流程为何?
是否要先向该单位的人事询问一下相关申请范本(签?),该准备什么资料,然后在签呈给
内部科室的长官?
(四)要申请一年或半年留停,这该如何选择,在内部科室的长官那边会较易通过?
(五)假设未来留停期满,而没有回任,那么之前每月缴的退抚(即从每月薪水中扣的),还
有当初买的兵役年资所花的钱,这两个方面国家会退还给我吗?(假如不会,那要如何才会退还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