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考的新手,问题很多还请见谅
问题是关于宪法保留的问题
关于大法官释字443号,内文有说到:
“关于人民身体之自由,宪法第八条规定即较详尽,其中内容属于宪法保留之事项者,纵
令立法机关,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
但是下方又写:
“诸如剥夺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体自由者,必须遵守罪刑法定主义,以制定法律之方式
为之”
我的问题是,上面不是说关于人身自由是宪法保留的吗?怎么下方又说限制人民身体自由
者,必须制定法律为之@@
还是是我误解他的意思,关于宪法保留的部分是说第八条中拘束人身自由之权利的“程序
”规范(如24小时内提审)不可以再制定法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