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uggest (茂野吾郎)
2016-08-07 09:38:22请教“打击错误”欲攻击之客体讨论未遂 发生结果之客体讨论过失 讨论竞合 从一重处断
But “客体错误”有需要讨论 竞合吗?
如果是等价客体错误(误A为B而杀之),不阻却故意,根本没有竞合问题
楼主:
buggest (茂野吾郎)
2016-08-07 09:41:00谢谢 ya大 但是如果是不等价之客体错误呢?
不等价的举例:以为草丛里面是人而开枪射击,结果打到狗。由于没有毁损故意,会变成过失毁损(刑法不罚);另外已着手杀人+有杀人故意,成立杀人未遂这情况也是没有竞合问题总之,建议不要硬记,依个案去审查每个可能的犯罪,就会知道要不要处理竞合问题了
楼主:
buggest (茂野吾郎)
2016-08-07 10:01:00ya大 谢谢^^ 获益良多
客体错误明明就是一个过失加上一个连未遂都还没着手成立的罪怎么会竞合客体错误,等价依法定符合说不阻却故意成立既遂犯,不等价成立过失;对于原客体根本没有着手,连未遂都不成立,无罪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08-07 12:08:00连这也要嘘,压力好像挺大的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08-07 12:17:00感谢cheermin拨空回应。
作者:
DaiLove (D.C)
2016-08-07 14:21:00咦,但在不等价客体错误的中,郑语有举个甲欲侵害某句尸体,结果误人为尸体,向其泼王水,导致其死亡,对死亡之人讨论过失致死罪,但对本来欲侵害的尸体,因具故意,且甲泼王水这个动作已经着手,所以成立侵害尸体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