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高考行政法~

楼主: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7-16 09:23:55
其实窝比较有疑问的是后半段喇
前面性质不管是by实务 by法规命令的名称删去法限缩范围
by过去选择题突然有印象 by临场反应乱掰
或是根本没念bypass过去的
都有理由
但是R
“既存违建”仍予优先查报拆除,是否违法?因此被拆除房屋之屋主,得否
请求国家赔偿?
国赔法第二条是这样讲的齁
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
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亦同。
那根据题 干
依建筑法之规定。。。云云],如果限缩在[法律],显然没有违[法]R
到底这里国赔法的2-II,应该解释为[法律]only,or法规命令甚至裁量性行政规则呢!?!?
关于补习班都写可以赔,这一段从题 干到国赔法要件成立的写法
到底要怎样写比较合法理跟通顺呢
我 很 好 奇!!!
作者: momoispig (momo不是猪)   2016-07-16 09:36:00
窝不会喇QnQ...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16-07-16 09:43:00
法律只讲“必要时”“得”强制拆除 = 不确定法律概念要点 = 具体的行政裁量基准。 一般行政行为违法的事由,对于行政裁量的决定亦适用;屋主可主张裁量违法要国赔。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6-07-16 10:51:00
我是写不能国赔啦,这题应该等成绩出来才能讨论了
作者: xxkittenxx (夏树)   2016-07-16 11:09:00
我写到不法之平等,但补习班拟答没有一家有写,糕点的有裁判字号,让我感觉这题真是量身订做...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16 11:18:00
等者等之,不等者才不等一国赔法第二条第1项
作者: nigeljack   2016-07-16 13:17:00
我也写不法平等不能国赔耶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7-16 13:28:00
题目没写屋主冲出来说:你怎只拆我不拆其他人的违建
作者: firefans   2016-07-16 16:20:00
不法平等+1 这个判例我觉得本身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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