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achel1216 (live in Seoul)
2016-07-13 21:14:12大家好,想请教一个法绪问题
最近看到新闻有提到民法继承编大修法,
内容如下:
2016年3月30号行政院会通过民法继承编大翻修,
为尊重立遗嘱人意愿及财产自主,法务部提案降低特留分为应继份比例,
如配偶,子女与父母的配留分,为其应继分的三分之一,较现行的二分之一降低许多。
但每篇新闻都只写说行政院会已拍板定案,没有写公布施行日期,
有人知道开始实施了吗??
如果之后考法绪的同学,是否要照之前的内容,还是要改成这一版的内容呢??
烦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