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105年身心五等户籍法规大意第31题

楼主: shadowpriest (春花夏风秋月冬雪)   2016-07-08 18:06:38
31 下列何者,属中华民国国民?
(A)母为中华民国国民之非婚生子女
(B)出生于父母死亡后,其父母死亡时为外国人
(C)出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其父为外国人,母为无国籍者
(D)取得准归化中华民国国籍证明者
答案是(A) 我当初靠删去法想选(A)又觉得怪怪的 最后选(D)
是先用民法第1065条: 非婚生子女与其生母之关系,视为婚生子女,无须认领。
(还是根本不用管母是不是非婚生还是婚生)
再用国籍法第2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证明母是中华民国国民
之后再用国籍法第2条同理证明小孩是中华民国国民?
作者: mio7873 (mio)   2016-07-08 18:13:00
(D)是准归化不是规划喔。国籍法施行细则第10条第2项,前项准归化仅是外国人持凭向原其属国申办丧失国际证明,不作为已归化我国籍之证明前面我字打错是“国籍”才对前项所定准归化中华民国国籍证明之有效期限为二年,仅供外国人持凭向其原属国申办丧失原有国籍,不作为已归化我国国籍之证明。
楼主: shadowpriest (春花夏风秋月冬雪)   2016-07-08 19:03:00
那我关于A选项的想法是对的吗?
作者: pilycat0725 (pilycat)   2016-07-08 19:41:00
个人浅见:直接套用国籍法第二条的规定出生时,母为中华民国国民,所以小孩是中华民国国民进阶:因为没提到小孩生父是谁,但只要母是中华民国国民,就直接选A,以血统主义为主。除非生父是外国人,经其生父认领者,经内政部许可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所以原本A本来就是中华民国国民)^^
作者: loloveit (猴子吱吱叫)   2016-07-08 20:25:00
d看 国籍法施行细则第10条第3项...
作者: z765212121 (看電視戴眼鏡)   2016-07-09 08:46:00
普考户政表示竞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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