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观念上的问题想求助于各位
以下有三个状况,我认为我一定有观念错误,故恳请各位赐教,谢谢!!
本篇发问是架构在 移转应收帐款并持续参与所转让帐款 这个部分
我的问题聚焦于发生坏帐时卖方的补偿金额/贷记现金数
来源
中级会计学
郑丁旺博士 著
上册第十二版
p.244,245,246
移转应收帐款并持续参与所转让帐款
释例10 移转应收帐款,未移转也未保留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放弃控制及未放弃控制
甲公司于14年9月1日出售帐面金额$1,000,000的附息应收帐款给乙银行,
并保证如帐款无法收回(即发生坏帐),
在$600,000的损失范围内由甲公司补偿乙银行
该应收帐款的公允价值为$1,050,000 ,
乙银行支付$1,100,000购买该应收帐款,
买价超过帐款公允价值的部分($50,000)
系购买甲公司的损失保证(亦即该保证之公允价值)
该笔帐款于15年3月1日收回
假设: a. 收回$900,000
b. 收回$980,000
假设: 1. 该应收帐款系市场上易于取得者(放弃控制)
2. 该应收帐款并非市场上易于取得者(未放弃控制)
应收帐款总额$1,000,000 甲公司损失范围内补偿金额$600,000
乙银行于15年3月1日收回 甲公司赔偿金额数 / 现金贷记数
$900,000 $100,000 [我根据课本上判断]
$980,000 $ 20,000 [我根据课本上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