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庙宇借名登记

楼主: Roy22 (R.H.)   2016-06-30 01:26:18
有某地其上盖有庙宇一座,庙方主张系当初法令不许可,所以委由甲代为购地,
后某甲死亡由其子乙继承,然嗣后由于甲曾替人做连保,债权人发现甲人拥有该笔土地,
问题如下
1.如该笔土地未办理登记可否对抗债权人?法令依据?
2.该笔土地购于民国70年代,后法条修正财团法人登记形式化,则不作为之后果系自身权
利怠惰所以对庙方是否相当不利?
3.如地价税系由庙方负责,是否可以此主张借名登记?抑或可能被认为是土地租借契约的
一部分?
拜托各路大神的解惑了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6-06-30 10:09:00
庙方要能举证是借名。咕狗借名登记。如果是实际遇到问题,该去别版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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