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题] 105铁路特考运营员级民法一问

楼主: Lxr (键盘李组长)   2016-06-28 03:54:03
※ 引述《thailand (不要试我ID)》之铭言:
: 今年运输营业员级民法概要中有一题我对答案有点疑惑:
: 24 甲、乙为夫妻,有一子丙。甲因营业积欠债权人丁1,000万元债务。甲赠与丙
: 500万元。半年后,甲因故死亡,留有遗产300万元。试问债权人丁对继承人丙
: 最多得主张多少金额之债权?
: (A)300万元 (B)800万元 (C)900万元 (D)1,000万元
: 这题今天考选部公布的答案是C,可是我怎么看都看不出来900万元的根据是什么
: 想请问版上众高手可以替小弟解惑吗?
首先先确认甲的遗产多少:
1. 依1148-1I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二年内,从被继承人受有财产之赠与者,该财产视为其所得遗产。
→反正只要在两年内受赠,该财产视为其所得遗产,所以在计算甲的遗产的时候要加进来
∴甲的遗产为300+500=800万
2. 依1153I
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之债务,以因继承所得遗产为限,负连带责任。
→乙、丙对丁的“连带清偿责任”为800万,亦即丁可向乙、丙任一人要求清偿800万
3. 依271I
数人负同一债务或有同一债权,而其给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应
各平均分担或分受之。
→剩余200万的债务(可分债务),则由乙、丙各依应继份比例负担100万元
故依上述,债权人丁对继承人丙最多得主张:800+100=900万债权
作者: ouyang (源自于修车的热爱)   2016-06-28 08:46:00
我是觉得大家讨论是否偏重实体法上 实务上 诉讼上请求债权人当然会希望获得完全的清偿 也就是1000万再者 实务上 债权人是否知道全部的继承人 跟内部赠与关系等等 都是未知数所以 依题目的问法 我是觉得债权人丁得请偿还1000万比较合适 不然就应该改变题目的问法 就是说继承人丙依法最多只需要偿还多少钱给债权人丁 比较好依本题的问法 继承人实际应该还多少 那是有限责任的问题这题不知道补习班老师如何解 原本那篇那家都丢了法条就跑了 没有详细的说理给你大推大家
作者: joseyen (人生转捩点)   2016-06-28 22:31:00
推,谢谢。如果是以最高可求偿听原PO的分析很有道理。
作者: icexfox (东玉景)   2016-06-29 15:54:00
丁好可怜,一百万就这样被吃掉,连请求都没办法请求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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