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民法一问

楼主: yukion207 (yuki)   2016-06-21 16:40:24
※ 引述《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之铭言:
: 房客跟房东租房子
: 不是都有签约那种一个月租金多少
: 然后租期多久的那种合约吗
: 今天要是房子价值有明显毁损的时候
: 例如水灾地震火灾之类的事情发生
: 房客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减少租金吗
: 这是第几条呢?
: 谢谢
以民法435条规定~租赁契约存续中,因不可规责于己事由,至租赁物一部灭失,承租人
得按灭失部份请求减少租金。如就存余部份不能达租赁目的,得终止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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